安庆市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CG-AQ-2015-269 AQZB-2015-0312
发布时间:
2015-07-13 浏览次数:521次
项目编号
|
CG-AQ-2015-269 AQZB-2015-0312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
|
采购人
|
安庆市公安局
|
集中采购机构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电脑、打印机、扫描仪、高拍仪、传真机、单反相机、摄像机
|
包别划分
|
一个包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贰拾伍万捌仟元整(¥258000.00元)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地点
|
安庆市公安局
|
交货、安装、调试期
|
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
|
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
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
|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 15:00-18:0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
工本费(元)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峰 电话:0556-5991154 传真:0556-5991163
|
重要说明
|
本项目若涉及到专业分包工程,如中标人没有相应资质,则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实施。该专业分包单位的选定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
备注
|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年7月13日
/Resources/Users/4e9a71d5-2afb-4764-a31d-acbed7a359d0/采购参数.doc
本网站招标信息除有明确授权外,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篡改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否则本网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