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安庆市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CG-AQ-2015-269 AQZB-2015-0312
发布时间: 2015-07-13    浏览次数:5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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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CG-AQ-2015-269     AQZB-2015-0312

项目名称

安庆市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

采购人

安庆市公安局

集中采购机构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

电脑、打印机、扫描仪、高拍仪、传真机、单反相机、摄像机

包别划分

一个包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贰拾伍万捌仟元整(¥258000.00元)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项目地点

安庆市公安局

交货、安装、调试期

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

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

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 15:00-18:0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工本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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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峰   电话:0556-5991154 传真:0556-5991163

重要说明

本项目若涉及到专业分包工程,如中标人没有相应资质,则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实施。该专业分包单位的选定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备注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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