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G-HN-2014-255 财2014年第2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询价采购方式,对怀宁县广播电视中心有线电视器材设备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的,并提供样品电缆、光缆各一米,设备每种提供一台。
3、电缆、光缆、光发射机、光接收机、放大器、供电器应具备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
4、供应商就所投产品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5、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产正品供货,并提供相关资料、说明书、配件等。
6、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必须同时报单价和总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含设备、安装、调试、运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7、《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以下简称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项目编号。
8、报价函应采用订书机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报价函提供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包装密封于同一个文件袋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单位鲜章。如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9、报价函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还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0、供应商须携带以下原件进行现场验证: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⑵电缆、光缆、光发射机、光接收机、放大器、供电器应具备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原件;
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代理人参加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报价函应按照本询价函提供的格式编制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12、采购人邀请所有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参加询价会。
询价会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 12 月 05 日 10:30 时
地点: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二楼开标二室(高河镇育儿路24号)
13、供应商必须将报价函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现场递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1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政府的所有采购活动。
15、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二、要求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 20 个工作日。
三、成交原则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有效最低报价完全相等时,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交货地点:怀宁县广播电视中心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
六、货物需求采购清单: 本次采购分三个包,包一为电缆,包二为光缆,包三为广电设备
包一 电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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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技术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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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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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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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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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WV-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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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B,详细参数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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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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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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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WV-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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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B,详细参数见附件
|
4000米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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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WV-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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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B,详细参数见附件
|
4000米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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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WV-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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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B,详细参数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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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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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光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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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配置
|
数量
|
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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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XTW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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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参数见附件
|
16000米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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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XTW12B
|
详细参数见附件
|
4000米
|
|
3
|
GYTS18B
|
详细参数见附件
|
4000米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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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TS2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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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参数见附件
|
40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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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三 光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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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配置
|
数量
|
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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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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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网管,详细参数见附件
|
1台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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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电源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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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参数见附件
|
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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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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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发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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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W,详细参数见附件
|
1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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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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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光发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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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19寸,20mW,详细参数见附件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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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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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接收机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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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M,两端口,带AGC,108dB,详细参数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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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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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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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接收机4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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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M,两端口,带AGC,102B,详细参数见附件
|
1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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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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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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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M,单向,30dB,详细参数见附件
|
5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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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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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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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420*155,详细参数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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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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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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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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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370*100,详细参数见附件
|
50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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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1、供应商报价函所提供的参数必须等于或优于询价函要求
2、供应商报价函必须标明所投货物的品牌与参数,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说明书等。
3、提供原厂质保,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且不低于所供品牌向用户承诺的质保期限;
本次采购最高控制价:贰拾陆万伍仟元整(¥265000.00元),包一项目最高控制价为玖万捌仟陆佰元整(¥98600.00元),包二项目最高控制价伍万捌仟元整(¥58000.00元),包三项目最高控制价壹拾万捌仟肆佰元整(¥108400.00元)
|
七、本询价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怀宁县广播电视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李波 联 系 人:吕生根
联系电话:13033163000 联系电话:0556-5101688
2014年12月1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项目编号:( )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经认真阅读了贵中心发布的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一、我公司愿以总价格(大写) ,提供本次询价的商品。
二、报价明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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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询价技术要求
|
报价技术配置
|
响应情况
|
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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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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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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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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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货期:
我公司承诺于签订合同 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四、质量标准(要求填写)
五、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要求填写)
六、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盖章);
2、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复印件公司盖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如为授权代表,还须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4、供应商认为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手机号码:
地 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怀宁县广播电视中心有线电视器材采购参数清单
包一 电缆参数
1、要求
同轴电缆采用聚乙烯物理发泡SYWV-75-5、SYWV-75-7、SYWV-75-9, SYWV-75-12型电缆
内导体材料、外导体式样,内导体为无氧铜,外导体为铝镁丝。
提供主要原材料介绍。
电缆的卷长由县广电中心与中标方另行合同规定。
交货的各种电缆卷长应符合以下要求,卷长负差为零,正偏差不计入总长度。
2、技术参数
电缆的结构尺寸和电器性能应符合GY/T135-1998《有线电视系统物理发泡聚乙烯绝缘同轴电缆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屏蔽效能指标符合GY/T186-2002《有线电视系统射频同轴电缆屏蔽性能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要求。
包二 光缆参数
1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技术资料
1.1 光纤、光缆制造厂家的名称和地点。
1.2 光纤、光缆技术标准和制造设备、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1.3 光缆所用主要原材料的技术标准(包括光纤、油膏、加强构件、松套管、护层、铝带、钢带、钢丝和填充材料等)。
1.4 保证光缆寿命的有关技术措施。
1.5光缆内光纤线序和光缆端别的识别标记。
1.6 光缆型号及含义。
1.7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光缆生产厂家必须具备本技术规范所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测试能力,即测试环境、测试设备和测试人员。
2光缆生产的原材料
光缆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严格按照下述要求执行。生产所用的各种原材料均符合其产品的有关标准,并且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各种原材料为较高质量等级的产品。每一批原材料都进行检验,合格后才投入使用。
2.1光纤
所有光缆中的光纤应为同一型号和同一来源(同一工厂、同一材料、同一批次、同一制造方法和同一折射率分布)。使用A级光纤,每盘光缆内没有光纤接头。
光纤衰减系数:
在1310nm窗口(1285nm~1330nm)最大衰减系数为0.34dB/km。
在1550nm窗口(1480nm~1580nm)最大衰减系数为0.21dB/km。
拉力筛选试验:
成缆前的一次涂覆光纤必须全部经过拉力筛选试验,试验拉力不小于8N,加力时间不小于1秒。
2.2所有光缆中的纤膏和缆膏应为同一型号,用具有遇水或遇热膨胀性能的填充膏。
3 成品光缆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3.1成品光缆基本结构要求
(*)2~12芯采用中心束管式型号为GYXTW架空光缆,14以上光缆采用型号为GYTS层绞式架空光缆。
3.2光缆预期使用寿命
不小于20年。
3.3 光缆的技术指标
光缆的技术指标应符合GY/130-1998《有线电视用光缆入网技术条件》的要求。
光缆加强芯要采用磷化丝
中心加强芯不允许有接头
缆芯内(包括松套管内)全部填充油膏
3.4光缆的交货要求
交货的各种光缆盘长由县广电中心与中标方另行合同规定,盘长负差为零,正偏差不计入总长度。
光缆产品应以符合GB4005要求的缆盘盘装出厂,每个缆盘只允许绕一个交货长度的光缆。光缆盘芯直径不小于光缆外径的30倍。
交货光缆内端能够方便地抽出不小于2m的光缆,此段光缆置于缆盘上一个安全牢固的位置中。
每盘光缆两端采用热缩套管紧密包封,A端为红色标志,B端为绿色。
随缆装有本盘光缆出厂测试记录一份。
光缆盘上采用不易受损的标志标明以下内容:
制造厂家名称
光缆型号及规格
制造长度(米)
毛重(公斤)
制造时间(年月日)
缆盘旋转方向的箭头
保证运输安全的标志
出厂检验合格标志
光缆到货地点标志
缆盘编号
成品光缆外表面具有永久性清晰的标志,符合GB6995的要求,二个完整标志的起点间距1m,标志应具备以下内容:
光缆型号及芯数
制造厂标志
日期
计米数(误差±0.1%)
三包 光电设备参数
1、 光平台机框规范
1.1 类型要求
19² EIA 标准机架机框,机框高度3U或4U,用于安装模块式设备。
1.2 环境适应性
应具有高、低温的适应能力:工作温度范围要求为+5ºC~+40ºC,储存温度范围为-25ºC~+55ºC。
1.3 技术要求
① 应支持安装的模块种类有:1310nm正向光发射机模块、正向光接收机模块、回传光接收机模块、电源模块、前置放大器以及1550系列的机房模块设备。
② 功能模块插槽 ≥12个(不包含电源等辅助性模块)
③ 应支持220VAC/50Hz供电。电源模块支持热插拔,支持双路电源模块互为热备份。
④ 如机框自身含网管功能,应提供RJ-45网管接口,如机框自身不含网管功能,应提供专门的网管模块,网管模块应支持热插拔,提供RJ-45网管接口。
⑤ 支持LCD面板显示平台机框和模块的配置参数和运行情况。
⑥ 网管监测参数应包括整机温度、电源电压等。
⑦ 具有尾纤管理槽位功能。
⑧ 自带独立可拆卸冷却风扇。
2、电源模块规范
2.1 类型要求
2.1.1安装方式:模块式
2.1.2 输入电压范围: 150VAC~265VAC
2.2 环境适应性
应具有高、低温的适应能力:工作温度范围要求为0ºC~+40ºC,贮存温度范围为-25ºC~+55ºC。
2.3 技术要求
2.3.1电源模块应支持热插拔。
2.3.2 应具备内置功率共享电路,当光平台使用双电源模块同时工作时,每个模块工作处在分配功率输出状态,当其中一个模块出现故障时,另一个模块马上工作在全功率输出状态,以确保平台机框工作稳定性。
2.3.3 应自带冷却风扇散热。
2.3.4 面板应具备电压测试口。
2.3.4 前面板应具有LED灯指示模块的工作状态。
3、模块式1310nm正向光发射机规范
3.1类型要求
3.1.1安装方式:模块式
3.1.2 输出光功率:20mw
3.1.3模块式设备内置的光发射部分建议为独立模块化设计方便后期维护。
3.2环境适应性
应具有高、低温的适应能力:工作温度范围要求为0ºC~+40ºC,贮存温度范围为-25ºC~+55ºC。中间检测项目为光输出功率,合格判椐为:光输出功率相对于初始值的偏离在±0.1dB以内。
3.3 技术要求
3.3.1模块式设备应支持热插拔。
3.3.2光调制方式应采用直接光强度调制。
3.3.3应支持自动增益控制(AGC)、自动温度控制(ATC)、自动功率控制(APC)自动控制电路。AGC功能要求输入电平在一定的变化范围内,应提供稳定的激光器驱动电平。建议采用数控技术作电平补偿。
3.3.4应支持预失真电路。
3.3.5应支持激光器激励电平监测。
★3.3.6采用ORTEL、AOI等进口品牌DFB激光器,激励放大模块建议采用高性能功率倍增或砷化镓1000MHZ进口放大模块(飞利浦、NEC、MOTO、PDI等知名品牌),投标时应注明主要组件的规格型号、品牌等并提供采购渠道相关证明文件。
3.3.7网管监测参数建议包括输出光功率、激光器偏流、激光器温度、制冷电流、射频输入电平、工作电压等。
3.3.8除具有一个主输入口外建议还应具有一个窄带输入口。
3.4性能要求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性能要求
|
1
|
频率范围
|
MHz
|
47~862
|
2
|
载噪比(C/N)(注)
|
dB
|
≥51.0
|
3
|
载波组合三阶差拍比(C/CTB)(注)
|
dB
|
≥65.0
|
4
|
载波组合二阶差拍比(C/CSO)(注)
|
dB
|
≥60.0
|
5
|
光波长
|
nm
|
1310±20
|
6
|
光输出功率
|
mW
|
20(法兰盘输出口测试)
|
7
|
光连接器形式
|
---
|
FC/APC
|
8
|
射频连接器形式
|
---
|
公制F头(可选支持英制F头)
|
9
|
平坦度
|
dB
|
±0.75
|
10
|
主输入口信号电平
|
dBuV
|
75±5
|
11
|
窄带输入口信号电平
|
dBuV
|
87±5
|
12
|
射频AGC
|
---
|
在标称输入信号电平范围条件下, 激光器驱动电平变化不超过±0.5 dB。
|
13
|
射频输入阻抗
|
Ω
|
75
|
14
|
射频输入反射损耗
|
dB
|
≥16 (47~550)MHz
|
≥14 (550~862)MHz
|
15
|
测试口精度
|
dB
|
-20±1
|
16
|
电源特性
|
W
|
<15
|
17
|
网管
|
|
内置国标IP网管
|
17
|
工作温度范围
|
℃
|
0~40
|
18
|
储存温度范围
|
℃
|
-25~55℃
|
19
|
相对湿度
|
|
最大95%无凝结
|
注:在规定的链路损耗条件下,在550MHz频率范围内配置59个PAL-D模拟电视频道信号,在550MHz~862 MHz频率范围内传送数字调制信号,数字调制信号的电平(8 MHz带宽内)比模拟信号的载波电平低10dB,光接收机输入光功率为-1dBm时测量C/CTB、C/CSO及C/N。
|
4、盒式1310nm正向光发射机规范
4.1 类型要求
4.1.1 安装方式:盒式(19英寸1U机架式), 频率范围:47-862MHz.
4.1.2输出光功率:20mw
4.1.3盒式设备内置的光发射部分建议为独立模块化设计方便后期维护。
4.2 环境适应性
应具有高、低温的适应能力:工作温度范围要求为工作温度范围:-10~+50℃,贮存温度范围为-25ºC~+55ºC。中间检测项目为光输出功率,合格判椐为:光输出功率相对于初始值的偏离在±0.1dB以内。
4.3 技术要求
4.3.1光调制方式应采用直接光强度调制。
4.3.2具有输入电平自动增益控制(AGC)、自动光功率控制(APC)和自动温度控制(ATC)功能,手动或自动光调制度控制功能、开机延迟、射频过激励保护,设备异常时报警功能,前面板LED显示设备工作状态;
4.3.3应支持预失真电路。
4.3.4光调制方式采用直接光强度控制,应支持激光器激励电平监测。
★4.3.5采用全新进口原装ORTEL公司DFB激光发射模块,带光隔离器;放大模块采用全新进口原装PHILIPS、MOTOROLA产品。投标时应注明主要组件的规格型号、品牌等并提供采购渠道相关证明文件。
4.3.6带网管RJ45接口,满足标准的SNMP协议,符合国家标准网管要求;能实现远程运行状态监督管理功能,并无偿提供相关接口协议。
4.3.7应支持电源扩展功能,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后期在线扩展至双电源状态;
4.3.8射频输入信号电平75dBuv~85dBuv。
4.3.9射频接口为公制F型。
4.3.10采用高效开关电源,宽电压工作范围。220V供电,可在110V~264V AC范围内正常工作,所有电解电容均为105°C规格。
4.4性能要求表
工作频率 47~862MHz
标称光波长 1310±20nm
光连接器形式 FC/APC
带内平坦度 ±0.75
射频输入阻抗 75Ω
射频输入反射损耗 ≥16dB
射频输入电平 75~85 dBμv
载波复合二次差拍比 (CSO) -61dB
载波复合三次差拍比 (CTB) -66 dB
载噪比(CNR) ≥52 dB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TBF≥50000小时
5、光接收机
5.1 要求
5.1.1 具有1310和1550双工作窗口
5.1.2(*)采用PHLIPS光接收模块,输出放大模块采用全新进口飞利浦、NEC、MOTO或PDI放大模块。(输出端口数详见本招标器材清单)。
5.1.3 输出电平,增益和斜率可调。跳线、衰减器、均衡器使用可插拨的形式。
5.1.4 应支持60VAC或220VAC两种开关电源供电方式,220VAC满足150~240V/50Hz,60VAC满足35~65V/50Hz。应具有一个独立的供电口,当使用60VAC供电时,各射频端口均可以进行60VAC供电,每路供电通路可用电源通断插片控制,相应工作电压需要具备检测口;电源和信号输入端应采取可靠的防雷和浪涌保护措施;要求在设备的电源进线与开关电源间串接电源保险管,并且串接的保险管安培数小于开关电源内置保险管的安培数。串接电源保险管采用插拔式独立原件,便于日常维护。
5.1.5 采用可调或可插拔固定衰减器和均衡器,每两路衰减均衡可调,齐全。如采用插片式的均衡和衰减,两者相互通用,插脚应镀金、电路封闭,接插牢靠,设计导引槽道,能够达到盲插。
5.1.6 接收光功率采用8段数码显示,可准确显示光接收单元在不同光功率下的工作状态;
5.1.7 具备单独供电口,机内每个端口都有-20dB上行、下行输出的测试口。
★5.1.8 带光AGC功能,光功率在-6~+2dBm变化时,RF输出电平变化不超过±0.5dB。
5.1.9 光接收机为野外型,防水铸铝外壳,具有良好的防水和散热性;具有防雷功能。
5.2 技术要求:
5.2.1技术参数符合GY/T143-2000《有线电视系统调幅激光发送机和接收机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的要求
5.2.2 光接口采用FC(SC)/APC。
5.2.3 采用独立屏蔽、高性能、高可靠性优质开关电源,适应电压范围宽,具有过流过压保护功能,并具备多重防雷措施(包括RF出入端口防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说明采用防雷方式以及措施。
5.2.4 技术参数
接收光功率 -4~+2dBm
接收光波长范围 1290~1600 nm
光反射损耗 ≥46dB
光连接器形式 FC/APC
正向工作频率 45~860MHz
带内平坦度 ±0.75 dB
射频输出电平 ≥108 dBuV(0 dBm光接收时)
增益调节范围 0~12dB
斜率调节能 0~18dB
射频输出阻抗 75Ω
射频输出反射损耗 ≥16dB
载波复合二次差拍比 (CSO) -61dB(-1 dBμv接收时)
载波复合三次差拍比 (CTB) -66 dB(-1 dBμv接收时)
载噪比(CNR) ≥51 dB(-1 dBμv接收时)
工作温度 -25~+55℃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TBF≥50000小时
6、放大器
6.1要求
6.1.1外观要求
外观应整洁,表面不应有明显凹痕、划伤、裂纹、毛刺、变形等现象;表面镀涂层不应起泡、龟裂和脱落;金属件不应有锈蚀和机械损伤;灌注物不应外溢出。
开关、按键、旋钮的操作应灵活可靠,整机结构及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和图形符号标志应完整、正确、清晰、牢固,图形符号应符合GB 5465.2-1985的规定。
设备上应有接地位置。
6.1.2 类型要求
基本特性:用户型放大器
外壳类型:野外型铸铝外壳
供电方式:60VAC或220VAC
射频输出路数:两路
6.1.3 安全性
安全要求应符合GB/T 11318.1-1996中4.5的有关规定。
6.1.4电磁兼容性
电磁兼容性要求应符合GB/T 11318.1-1996中4.6的有关规定
6.1.5 采用插入式功放模块结构,有手动增益和斜率控制功能。
6.1.6 铸铝外壳,防雨、散热、屏蔽等性能良好。
6.1.7(*) 放大模块采用原装进口PHLIPS、NEC、MOTOROLA或PDI模块。
6.1.8增益及供电方式由县广电中心与中标方另行合同规定。
6.1.9设备应支持60VAC或220VAC两种供电方式,220VAC满足150~255V/50Hz,60VAC满足35~100V/50Hz。应具有一个独立的供电口,各射频端口均可以进行60VAC供电,电源和信号输入端应采取可靠的防雷保护措施,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需详细说明采取的防雷技术措施。
6.1.10应采用插片式的均衡和衰减,插脚应镀金、电路封闭,接插牢靠,不易接插的插片应设计导引槽道,能够达到盲插。
6.1.11 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连接位置。
6.2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符合GY/T124-1995《有线电视系统干线放大器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的要求。
工作频率 45 ~ 860MHz
带内平坦度 860MHz为±0.75dB
标称输入电平 72 dBμV
增益可调范围 0 ~18 dB
均衡可调范围 0 ~18 dB
载波复合二次差拍比 ≥63 dB
载波复合三次差拍比 ≥66 dB
噪声系数 ≤8.5 dB
反射损耗 ≥14 dB
输入、输出阻抗 75Ω
供电电压 AC30~60V或110-250V
7、光交接箱技术要求
7.1环境条件
工作温度:-20℃~+60℃;环境湿度:不大于85%(+30℃);大气压力:70kPa~106kPa。
7.2 箱体要求
7.2.1箱体应具备抗辐射、耐高温、耐腐蚀、机械强度高、防老化、防尘、阻燃等特点。
7.2.2箱体的密封要好。箱体门板应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制作,辅加高性能密封件,具有防雨雪、防虫害等特点,防潮防雨防尘防盗符合YD/T988-1998标准。
7.2.3箱体应具有很好的防盗装置,门锁采用三点锁定,内部有活门装置,要有效防止异物进入箱体,门锁应具备极强的防盗功能。开门钥匙应有较好的通用性。
7.2.4应提供可靠的光缆引入、固定、接地、分束保护装置。
7.2.5机架高压防护地与机架绝缘,耐压>3000V(DC)/5S不击穿,无飞弧。绝缘电阻不小于1000MΩ/500V(直流电)。
7.2.6 箱体正面应要有喷漆印制的“怀宁广电”的标志。
7.2.7结构应牢固,装配应有一致性和互换性,紧固件无松动。外露和操作部位的锐边倒圆半径不得小于2mm 。
7.2.8光缆光纤穿过金属板孔及沿结构件锐边转弯时,应装保护套及衬垫。纤芯、尾纤无论处于何处弯曲时,其曲率半径应不小于30mm。
7.2.10涂覆层应表面光洁、色泽均匀、无流挂、无露底;金属件无毛刺锈蚀。
7.2.11 结构装置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和标志应清晰、完整、无误。
7.2.12 光缆交接落地箱的箱体要求采用SMC材料.
7.3熔接模块
要求熔接与配线为一体化模块,需要直通的光纤引入熔接模块中,可直接在熔接托盘上进行熔接。配线光纤引入熔接配线一体化模块与箱体内的尾纤进行熔接。熔接模块应为可旋转或抽出式,并且全正面的操作的结构。
7.4交接容量
可根据我公司要求提供48芯容量的交接箱,交接箱在提供交接容量的同时,应可提供直通容量,应有可安装分光器的位置,根据需要可灵活配置,具体数量请在回标时写明。
7.5配套附件
光缆交接箱应具有齐全的安装附件及配套附件,此外,应具有热缩套管及光纤护套及光缆分支器部件,使光纤在施工过程中得到全面可靠保护。
7.6 投标方应对各种投标设备的性能、结构、特点、尺寸、材质等进行详细介绍和说明,并附照片。
8、综合箱技术要求
8.1环境条件
工作温度:-20℃~+60℃;环境湿度:不大于85%(+30℃);大气压力:70kPa~106kPa。
8.2 箱体要求
8.2.1 应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制作,经静电喷涂,坚固耐用,美观大方;箱门防水防尘密封条应采用自动点胶机发胶处理工艺,应具备优良的防尘防水效果,适合室内外通用。
8.2.2内部应采用双层结构设计,上层为放置光接收机;下层为主缆熔接、数据类设备安装、电源控制层。方便设备的安装、连接与维护。
8.2.3 电源部分应为电源板加装漏电保护器。
8.2.4 里层设备安装板应采用网孔设计,可方便拆取与安装。任何厂家的数据类设备、光接收机等设备都可互换、安装,增强通用性。
8.2.5 箱体上、下方均应设置有光缆、电缆进出孔,光缆的进出、排序清楚无交叉。
8.2.6 机架高压防护地与机架绝缘,耐压>3000V(DC)/5S不击穿,无飞弧。绝缘电阻不小于1000MΩ/500V(直流电)。
8.2.7箱门开启角度应大于180°。
8.2.8 箱体正面应要有喷漆印制的“怀宁广电”的标志。
8.3 配套附件
综合箱应具有齐全的安装附件及配套附件,此外,应具有热缩套管及光纤护套及光缆分支器部件,使光纤在施工过程中得到全面可靠保护。
8.4 投标方应对各种投标设备的性能、结构、特点、尺寸、材质等进行详细介绍和说明,并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