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CZBCG-20120198
建设单位:天长市铜城镇人民政府、天长市秦栏镇人民政府、天长市汊涧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天长市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安徽元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长市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长市天佳建筑有限公司
天长市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安徽元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长市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长市天佳建筑有限公司现对“天长市铜城镇、秦栏镇、汊涧镇公共租赁住房厨卫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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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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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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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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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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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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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脸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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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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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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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双联龙头、软管、角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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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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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涤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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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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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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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槽、含龙头、软管、角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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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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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蓬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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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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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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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三联龙头(全铜)、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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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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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水箱坐便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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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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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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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角阀、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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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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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热水器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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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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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供水、回水管、保温材料、闸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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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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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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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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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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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石灶台板、燃气灶、整体橱柜、脱排油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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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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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晾衣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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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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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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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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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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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窗帘杆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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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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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见技术参数附表。
2、质量要求
中标人供货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及标准供货,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
3、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一年。
4、交货时间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同时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表。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供货计划表,在签订合同的指定时间4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5、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招标人报修电话后,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上门服务。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水暖器材、太阳能热水器、灶具、油烟机等;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本项目并提供长期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能力,非天长市范围内注册的投标人需在天长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4、投标人须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且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状况,照章纳税,无违法经营记录。
5、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以太阳能热水器供应商为主体。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共同亲笔手书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主办人和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共同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本合同工程联合体内的一切协调工作,代表联合体参加招标人所要求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所有会议及汇报工作,并直接对招标人负责。
(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应各自出具授权书,授权相同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报价设置最高限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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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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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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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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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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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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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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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脸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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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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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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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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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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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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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涤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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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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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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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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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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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蓬喷头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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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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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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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水箱坐便器
|
套
|
400.00
|
450.00
|
18000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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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热水器
|
套
|
400.00
|
1500.00
|
600000
|
6
|
厨房设备
|
套
|
400.00
|
3000.00
|
1200000
|
7
|
成品晾衣杆
|
套
|
400.00
|
180.00
|
72000
|
8
|
成品窗帘杆
|
套
|
400.00
|
50.00
|
20000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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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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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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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14000元
投标人的报价(单价、合价)不得高于(含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无效。
(2)本次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60日)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4)本次招标采购投标人必需按采购人发布的材料采购清单中的材料名称、规格、品牌、单位、数量不变进行填报各项单价、合价,不得漏报,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总价与单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作为评标依据。结算时,以所报的综合单价×相应的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5)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必需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检测费、风险费用、向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交纳的总包服务费(该费用为总价的5%)、支付给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费5000元、支付给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3000元及国家向投标人征收的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
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密封
2.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证明文件、报价函两部分组成:
2.1.1资信证明文件部分: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
(5)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该联合体除主体供应商外须提供上述第(1)款至第(4)款证件证明材料外,各成员还需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①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由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亲笔手书签署。
②授权委托书。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成员应各自出具各自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相同的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③联合体各成员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税务登记证副本。
2.1.2报价函部分: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报价书
(3)材料清单及报价表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联合体投标的提供各成员授权委托书、各成员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洗脸盆、洗涤盆、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灶、脱排油烟机、低水箱坐便器产品合格证及相关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8)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及其他服务承诺书;
(9)洗脸盆、洗涤盆、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灶、油烟机、低水箱坐便器产品的样本彩色图片等技术资料;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注:报价函中除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外,其余部分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印章。
2.2投标文件密封: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原件由投标人手持,开标现场查验确认;
②投标人应提交两个密封袋,其中,资信证明原件(除上述第①条以外)密封于原件袋内;报价函正本、副本(正本1份、副本2份)封于密封函袋内。
③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及“于 2013 年 1 月14 日15:00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查士平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3 年1月14日15:00分
地 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投标人在递交标书前,请将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在开标现场交纳给代理机构,否则不予接受标书(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1月14日15:00分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5、澄清与修改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13 年1 月9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ahyxgczx@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2013年1月10日17时后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6、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天长市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安徽元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长市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长市天佳建筑有限公司。具体对应工程见下表: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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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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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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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铜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I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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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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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轩 13955048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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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铜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II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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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元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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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兵1385501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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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秦栏镇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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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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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广亮 1390960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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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汊涧镇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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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天佳建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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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庆春 1872621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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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天长市仁和南路天宝社区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金锋、查士平
联系电话:0550-7306869、13909600673、18755093216
四、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信用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投标人必须将上述保证金在2013年1月14日15时前转入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不接收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
毕时间,开标时由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宣布交纳情况。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信用)保证金的,其报价无效。保证金交纳地点及方式如下:
(账户一)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账 号: 1313202009026481808
(账户二)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长支行
账 号: 34001737108059556666
(账户三)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邮储银行天长支行
账 号: 100370045380016666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铜城镇、秦栏镇、汊涧镇公共租赁住房厨卫设备采购”投标(信用)保证金。
各潜在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请慎重考虑,凡缴纳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议、不递交投标文件,将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的不诚信行为,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招投标活动。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采购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须在签订合同前一天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信用)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
五、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由招标采购管理局监督人员宣布开标纪律;
2、由招标局监管人员宣布两项保证金交纳情况;
3、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况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验证确认;
5、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资信证明文件报送至评标室,交于评委拆封评审;
6、宣读资信证明文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称,由主持人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资格审查合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密封函,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商务标中的其他主要内容;
7、进行商务标评委评审阶段;
8、宣布各投标人商务标评审结果;
9、宣布中标候选人情况;
10、由招标局监督管理人员讲话。
代理机构要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3名专家评委组成。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管理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各投标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两名以上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如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明显高于市场价,招标人可以不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该项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投标人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到场,或按时到场但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未携带齐全的或不符合规定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未提供齐全的。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材料规格品种的。
8、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
9、投标函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单价、合价)高于(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11、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报价修正方法:单价累计之和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及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本次招标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别为天长市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安徽元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长市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长市天佳建筑有限公司,中标人在中标后将分别与相应的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
3、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4、招标人对中标人下发材料供应计划,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材料供应未能按原计划进场,延误时间超过48小时或进场材料因规格、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标准而导致退货机率太大而影响施工的,招标人将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另行安排其他材料商进行供货。中标人合同履约完成,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或招标失败,将不再二次公开采购。
九、其他说明
1、招标人如需要可自行现场勘察测量。
2、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应注意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所需空间问题,如所报太阳能热水器尺寸过大而导致安装空间不够的,须自行承担责任。
3、本项目采购相关标准参见《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DB34/1524-2011)中公共租赁住房室内装修相关标准。
4、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材料采购合同
采购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方(投标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工程(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1、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的基本情况
2、材料采购质量要求:
(1)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
(2)合同生效后__5__天内,供方应将有关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安装工艺图、电气原理图、操作手册、维修指南等)免费提供给需方。
3、包装运输:
①所有材料应按产品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并保证上下装车方便,不受损坏;
②运输时必须注意防止包装之间在运输途中相互碰撞,造成产品损坏;
③运送到现场由供货方负责卸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分类堆放整齐。
4、工期: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供货计划表,在签订合同后按指定时间内供货完毕,每推迟一天,按1000元进行处罚。乙方每批次供货时间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进场计划表执行,且满足甲方现场施工计划时间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36小时内将所需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材料进场后必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审计验收,符合质量要求均为合格产品,否则不合格产品均由乙方自行处理,清理施工现场外。连续二次产品质量有三分之一以上不合格时,将取消供货资格,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5、付款与结算:
①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交付使用支付至中标价的50%;办理完竣工备案手续和工程全部交付使用后第六个月付至合同价款的75%;工程全部交付使用满12个月和完成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总价款的95%;余款在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
②结算:实行单价包死,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6、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7、风险责任:
乙方必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产品按时、按质、按量送到施工现场,否则造成总施工工期延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8、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能履行招标要求和本合同要求时,视为乙方违约。
②、因乙方供货不能按时进场或质量达不到标准导致退货比例太大而影响施工工期及因乙方违约影响施工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清退乙方出场,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③、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延伸损失的,甲方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消甲方损失的,乙方将继续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④、甲方不能履行合同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实赔偿给乙方。
9、其他
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监理方、审计方、施工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