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池州市财政局委托,现对池州市殷汇派出所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池州市殷汇派出所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HCZFCG-2015070
3、项目内容:同步录音录像主机、摄像机、温湿度显示屏、报警装置。具体内容见谈判文件。
4、项目预算:12.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核心设备同步录音录像主机必须有公安部门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系统软件必须有著作权证书。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6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洪椿 联系电话:0566—2318357 传真:0566-2316798
2、报名地点: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
3、供应商向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提交《政府采购报名申请表》(在池州市招投标网“资料下载”中下载),经审核通过,并交纳谈判文件工本费后,综合部向供应商发送谈判文件电子档;谈判文件每本售价400元整,可现金支付或汇款,售后不退。
4、谈判文件工本费请汇至:
开户名:池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市邮政储蓄银行营业部
账 号:100512725700010001
(请在备注栏内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无效汇款。)
四、谈判开始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6月16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开标四室。
3、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6月16日9时00分
4、谈判地点: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开标四室。
五、谈判保证金:
1、人民币:1000元整;
2、谈判保证金只接受电汇、转账或年金方式,其它方式不予受理;汇票必须在谈判开始前提交查验,电汇或转账必须确保在谈判开始前到账。
3、谈判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池州分行
账 号:175220162192
4、支付方式:必须从供应商账户汇至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请在银行票据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
联系人:柯卫东 联系电话:13905665115
2、集中采购机构: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汪 易 龙 联系电话:0566-2317910
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