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招标编号SZGC2013--0155发布日期2013年5月17日一、招标条件1、工程名称舒城县民政局福利中心二期工程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舒发改社会【2012】216号3、招标人舒城县民政局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实施地点舒城县经济开发区高峰路西侧2、建设规模建设面积:约10994平方米;建筑高度46米,地上12层、地下1层;结构层次:框架、筏板基础;总投资额:约2000万元。3、计划工期2013年6月18日—2015年1月17日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项目建造师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2、项目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3、项目建造师近三年有类似施工业绩;4、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于5天。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至 2013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时, 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2、报名地点(有形建筑市场):舒城县招投标中心五、联系方式招标人:
舒城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舒城县招投标中心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中段地址:舒城县招投标中心(舒城县城关镇西大街)邮编:231300邮编:231300联系人:梁先生联系人:程香梅电话: 0564-8621230电话:0564-8568651传真: 传真:0564-8568651六、报名材料1、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县内报名投标企业由县招投标局集中进行查询。参与投标报名的企业,必须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标报名。2、县外企业必须按规定向舒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3、法人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被授权人个人二代身份证,项目建造师个人二代身份证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证书。拟任建造师应具有近三年内类似业绩资料及相关证明(需提供施工合同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4、施工企业需提供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拟任此项目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报名时需由委托人和项目建造师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现场提交。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七、备注①报名单位凭本公告所注明的资料进行报名,报名不表明上述资料已审查通过,只表明报名单位资料齐全;②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招投标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企业按舒监发【2011】3号文要求,合同签订同时投标保证金转为廉政保证金。③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④业主有权对部分主材实行市场询价。(备注:应招标人要求本项目设投标诚信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缴纳时间另行通知)
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盖章)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