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M113--2139
明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现以公开询价方式购买电加热开水器,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
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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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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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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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加热开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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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
电压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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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功率
(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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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
电流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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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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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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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供开水量(5磅暖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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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尺寸
宽*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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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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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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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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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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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四线或五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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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或40(L)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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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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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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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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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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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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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四线或五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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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或60(L)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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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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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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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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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之美、骏诺、裕豪(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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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备注:
1、所投品牌参数和配置要求必须响应或优于所供参数和配置要求,但所投品牌的市场价格明显低于参考品牌价格的产品,按无效标处理,以上所有产品为一整包。
2、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允许简单地复印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为投标应答,或提供虚假技术参数,应按投标产品的实际名称、型号填写真实技术参数值。如在评标时发现这种情况将被作无效标处理。
3、报价人须注明所报价的电加热开水器的外形尺寸;
4、报价人所报价的电加热开水器须具备
(1)步进式逐层加热技术;
(2)电脑全自动控制,全年无人值守自动操作;
(3)故障自动报警关机,LCD液晶显示故障代码;
(4)自动漏电保护,安全六防设计,防开盖、防蒸汽、防漏电、防溢流、防火阻然、防过流保护;
(5)需提供99度纯开水,温度40-99度可调;
(6)具有权威部门颁发的节能荣誉证书;
(7)外箱、内箱、底座均为不锈钢材质;
(8))加过滤器;
(9)生产厂家取得工业生产许可证;
(10)生产厂家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质保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货后由采购方随机抽取一台送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如有质量问题,采购方无条件退货,所需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8日内供货
4、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内,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投标方应在 8小时内上门调换,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质保期后,设备配件按出厂价9折提供,并免费安装。
5、付款方式:
供货及安装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下5%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30日内)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6、送货、安装地点:明光市市政务办公用房及四中心
二、投标资质及其他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
4.报价人是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供应商不低于30万元;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40日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装卸、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报价时报价人应就该包段报价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3.本项目预算为16.80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此次采购的预算;如报价低于成本价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无效;
4.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和“于2013年12月 12日10时00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5. 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2013年12月12日10时00分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祁仓路98号
8.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明光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政府采购交易部202室(祁仓路98号“三个中心”办公楼二楼)。
四、投标保证金及交易费
报价人随报价函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2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缴纳,由采购人于报价现场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交易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1000.00元交易费。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采购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投标人当时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袋理人身份证;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如报价人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询价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如报价人是供应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询价货物的销售授权函;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按顺序装订,同时原件(1—4项)携带(单独手持或封入密封袋)至开标现场,以便校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六、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招标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 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合理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将由采购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2. 该项报价一经招标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招标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
3.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事项:
1. 如审验后合格的投标人未达到开标规定的3人以上,经招标局同意后重新招标。
2.投标人如需采购人配合,请与明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傅维宏(8034352)联系。
3. 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采购函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采购函有疑问,请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3年12月9日9时前发送至swjwgj@163.com,采购人将以澄清公告形式于2013年12月9日15时前在明光市招标采购网予以公告,请各位报价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明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12月5日
1、封面
明光市政府货物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签署日期:
2、报价书
报价书
致: (采购人) :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 项目(编号)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货物与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货物的交货并交付招标人验收。
3、我方同意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询价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
(报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报价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授权方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
4、报价清单
报价清单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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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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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要求
(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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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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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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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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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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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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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备注:报价清单表格可根据投标人情况自行设计。)
5、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6、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7、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以上资料务必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