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EO-18-2014-0319)
1.招标条件
为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步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计划以特许经营权授予的方式运营马鞍山市东部污水处理厂项目。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招标人为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皖EO-18-2014-031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马鞍山市东部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马鞍山市东部新区,污水厂收集片区如下:花山商贸旅游园区、马鞍山大学城、向山镇、秀山新区等。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一级A标准。
二、本次招标内容为:通过招标程序选择专业水务运营公司。中标公司确定后,将与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江东控股集团马鞍山市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合营公司,由合营公司承接东部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负责东部污水处理厂的融资、扩建及运营等工作。
2.2建设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3招标范围:马鞍山市东部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
2.4计划工期:项目一期的土建部分5.5万吨/日、一期第一阶段的设备2.75万吨/日的建设已完成并通过环保验收,一期二部(新增2.75万吨/日,总规模5.5万吨/日)的建成时间应为2016年;二期(新增2.75万吨/日,总规模8.25万吨/日)的建成时间应为2019年;三期(新增2.75万吨/日,总规模11万吨/日)的建成时间应为2021年;四期(新增6万吨/日,总规模17万吨/日)的建成时间应为2028年。一期二部由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合营公司负责建设并运营,二、三、四期由合营公司出资、建设、并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依照中国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规模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具有2个(含2个)以上已建成并正在运营的规模为 2 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BOT/TOT项目;
(3)近三年内(自201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限制投标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已办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注册(详见《关于投标企业网上登记注册的通知》,网址:zbcg.mas.gov.cn)。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已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4年11月17日,登陆马鞍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zbcg.mas.gov.cn(网上报名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4.3招标文件的电子光盘发售:(本项目不采用)
4.4实行网上投标报名的项目,投标人已网上报名,但投标人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未提交放弃投标确认又未参加投标的,一年内发生一次予以黄牌警示,一年内发生二次暂停投标登记一个月,一年内发生三次(含)以上的暂停投标登记六个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1月18日上午9时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2开标室(市雨山西路建管大厦2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应得到招标人同意后自行踏勘)
6.1.1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6.1.2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1.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6.2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7.对招标文件的疑问
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进入“马鞍山招投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疑,如有必要,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8.开标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2开标室(市雨山西路建管大厦2楼)
9.特别提示
1、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提交投标文件,并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2、本招标文件附件(电子版)包括:
(1) 项目授权文件及相关批复
(2) 《马鞍山市东部污水处理厂资产清单》
(3) 《合营协议》、《资产权益转让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及《污水处理服务协议》
(4) 《马鞍山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
(5) 《马鞍山市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要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或使投标文件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风险、后果以及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报价表”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确认,放入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的封袋中。
10.投标保证金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18122442609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西路658号
联系电话:0555-8286871,13955550997
联系人:吴克燕
传真:/
招标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6楼
联 系 人:杨莺
电 话:0551-63616571,13305696981
传 真:0551-6361658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