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郎溪县城区南北排涝干沟水系整治及吴桥电力排涝二站工程二标段(重新招标)(招标编号:皖建施招-LX-2015-098)已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郎溪吴桥电力排涝二站及城区南北排涝干沟水系整治工程建管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郎溪县城区南北排涝干沟水系整治南起郎川大道,北至吴桥排涝站,总长约2630m,工程以排涝干沟连通工程为主,并配套必要的建筑工程;2、吴桥电力排涝二站设计排涝流量8.08m3/s,总装机750KW,本次招标为二标段工程,二标段为郎溪县城区南北排涝干沟水系整治及吴桥电力排涝二站工程供电线路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安徽省郎溪县。
2.3本次招标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2.4付款方式
第一笔工程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第二笔工程款在工程完工验收满一年后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80%,余款在工程完工验收满两年后一次性付清。
2.5控制价:控制价为853509.37元(含预留金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在郎溪县供电局进行备案(若招标人在定标期间查实投标人开标前未在郎溪县供电局备案,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6)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输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非会员制):
5.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60.173.87.245/lx/)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5.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在线领取招标文件。(1)本项目接受非会员在线领取招标文件;(2)有投标意向者登录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60.173.87.245/lx/)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招标文件领取”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招标文件领取流程。
联系电话:0563-7012903 联系人:乐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1.6万元。
6.2投标人应在2016年1月22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一:
账户名: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号:187229954805
账户二:
账户名: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34001756208053005297-0248
(附言中备注 项目 标段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2日10时 30分,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的要 求: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携带建造师证书 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参加本次开标会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ahtba.org.cn/main/、Http://www.act.org.cn、Http://www.xcsztb.com、http://www.ahlx.gov.cn/web/Channel.aspx?chn=531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郎溪吴桥电力排涝二站及城区南北排涝干沟水系整治工程建管处
联系人:童主任
手 机:1585630995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徐发根、张涛
电话:0551-62220236、62220237、13866735546
传真:0551-62220222
E-mail:zhaobiao03@126.com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