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5148
发布日期:2015年6月25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川镇赵家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项目资金配套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
2、建设概况:本工程为泾川镇赵家村安置点室外施工,包括挡土墙、泄洪沟、道路排水、土方等配套建设。造价约240万元。
3、计划工期:400个日历天(各阶段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4、招标范围:室外工程,详见图纸。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和中标待建工程项目。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2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利信招标代理报名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邹俊 电 话:139662022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正风,沈家桓 电 话:18655170330,15375273159
六、备注
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 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和中标待建工程证明(须由企业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进泾备案表。以上资料提供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本项目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注册建造师(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须参加开标会,否则不予接受投标。
3、投标人需携带由投标人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否则不接受报名,格式附后。
4、县外建筑企业需办理进泾备案(www.ahjxjs.gov.cn)。
2015年6月25日
附: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5)----号
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代表-------在2012年--月--日到2015年--月--日期间(近三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