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FY-G2013286
发布日期: 2014年04月30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武店分理处装修改造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3、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武店镇。
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是对凤阳县武店镇营业所原址重建,并对重建的两层18个自然间内部和建筑物正立面进行装修改造,并对室内院落和门前台阶等周边场地进行整治处理。改造总建筑面积约680平方米。总投资约180万元。
3、工程款付款方式:不预付工程款。本项目土建主体封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经公安、消防、银监等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备案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无息)。
4、计划工期:6个月(自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
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 壹 个标段。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无加分因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须具备至少壹个银行营业网点装饰工程业绩 (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为准)。
2. 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办理会员入库请查询滁州招标采购网——会员专区专栏,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招标采购管理局312室,电话0550-3019013)。
3. 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服务大厅栏目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4年04月30日17时后;清单及控制价下载时间:2014年05月05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元。
五、投标(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叁万元(RMB:30000元)信用保证金:壹拾贰万元(RMB:120000 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武店分理处装修改造。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府城镇 地 址:芜湖市商之都商务楼B区505室
联系人:史正涛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0-6721769 电 话: 13955068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