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受利辛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利辛县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XZTBCG2013G143-1
二、采购项目名称:利辛县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本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许可证。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公告发布之日)。(三)公安视频会议远程兼容性控制的要求,投标公司选用的广播级摄像控制系统,应与省公安厅现有系统全面兼容。(四)本项目主要设备需提供原厂授权及三年质保承诺。(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功能要求:1.此次采购项目是在公安局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基础上配合新大楼进行升级和改造,是全省公安视频会议系统有机组成部分,投标人所选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必须能够无逢接入公安局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及四级网会议系统并和市局及省厅视频会议系统联调联通。2.如投标人所选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无法实现以上功能,本项目不予验收,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一个标包900000.00元,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采购文件:利辛县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LXZTBCG2013G143-1
六、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7月24日起至 2011年07月30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时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详细地址:利辛工业园区一号)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免费提供。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携带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投标人年检合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企业机构代码证书),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公告发布之日)。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 4、投标及信誉保证金汇款凭证。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8月12日10:00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 8 月 12 日10:00时
十、开标地点: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刘涛 电话:夏建军
传真:0558-8017899
联系地址:利辛工业园区一号 联系地址:
利辛县公安局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