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芜湖县房地产管理局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15-01-08    浏览次数:3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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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皖B3H2014-重431(询价)

各潜在投标人:

受芜湖县房地产管理局委托,对芜湖县房地产管理局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重新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为芜湖县房地产管理局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防火墙1台、三层交换机1台,具体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等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上述货物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

3、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4、防火墙、三层交换机须具有原厂商授权书和三年服务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三、投标报价

1、投标人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并注明所投货物的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等。

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若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询价小组有权否决该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货物采购、运输、装卸、拆除、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税费、培训技术支持、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含备品备件、工具用具、劳务)等其他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四、供货质量、时间及地点

1、供货及安装地点:芜湖县房地产管理局指定地点

2、供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3、质量要求:合格(须提供全新的,满足“货物采购需求”,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

五、付款方式

货物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待货物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付款时须开具税票。

六、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须在2015年1月12日11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送交到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宜当面提交,投标人可委托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如不参与视同默认)。

或邮寄到:安徽省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邮编:241100

地址:安徽省芜湖县城芜南路延伸段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收件人:崔来生

3、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不予接受。

4、投标文件组成(须按如下顺序及要求编制并满足询价文件需要)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附后);

(3)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4)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复印件、防火墙和三层交换机须具有原厂商授权书和三年服务承诺书原件;

(6)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

(7)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格式附后)

(8)所供货物组成部件、备品、备件清单表

(9)投标人拟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询价文件的证明文件

a供货产品性能及其技术参数的详细说明以及彩页等;

b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询价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c货物安装及培训方案;

d保修年限、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且须达到行业规定的要求(格式由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自行确定)。

(10)除投标报价外,投标人能够提供的优惠条件(若有);

(11)本询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或者说明(若有)。

七、成交原则

1、成立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的招标人代表、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业务人员、或相关专家组成;

2、确定预成交单位

在芜湖县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的监督下,询价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投标文件,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预成交单位并出具书面询价采购报告书。投标报价经询价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最高控制价

本次询价采购设置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万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4、签订合同

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成交单位须提交成交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货物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担保期内不计息)。若成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单位递补为成交单位。同时采购单位可保留重新询价采购的权利。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单位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代理处所有的采购活动;

5、无效报价。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3)所投货物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未响应本询价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

八、其他规定

1、投标人被芜湖县、芜湖市级或安徽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活动,视为不诚信。

2、预成交单位谈话考察(如需要):预成交单位在接到招标单位通知后,须在三日内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谈话,或招标单位组织考察。预成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谈话的,视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并保留作出相关处罚的权力。

九、联系方式

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四楼(芜湖县城芜南路延伸段)

代理机构: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联系人:崔来生

联系电话:0553-2567730、0553-2567855(传真)

招标人:芜湖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奚群

联系电话:13966014778

附:询价文件

(第二次)询价文件( 皖B3H2014-431).doc

 

                                                                                    

芜湖县房地产管理局

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一五年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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