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G2014183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9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粮食物流中心及粮食专业码头附属项目工程(二次)
2、招标人:凤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及项目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硅工业园。
2、建设规模:新建消防泵房一间,面积约51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池一座,容积为400t;新建发电机房及库房一处,面积约180平方米;新建服务中心一间,面积约211平方米;室外道路建设面积约4000平方米;安装工程包括园区给排水管道及电缆敷设、新建建筑水电安装等,具体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主要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工程款付款方式: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30日内,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4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分两次付清,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审计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均不计利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
(3)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房建工程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办理会员入库请查询滁州招标采购网——会员专区专栏,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招标采购管理局312室,电话0550-3019013)。
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凡外地进凤投标企业须中标后办理《外地进凤企业资质备案证书》,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请各投标企业及时和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联系备案事宜。联系电话:0550-6732685;联系人:雷玉彬。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4年11月19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 元。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合计陆拾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信用保证金: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
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2与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 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粮食物流中心及粮食专业码头附属项目工程(二次)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多出部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退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主任
电话:1801988218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徐工
电话:0551-62220239 62220237 15656587591
邮箱:8043303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