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供应商: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5年12月15日发布“六安市水利局乘客电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六安市水利局乘客电梯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ACGZX-G2015071),根据实际情况,现将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文件中的部分参数变更如下:
一、招标公告:三 、项目内容中载客重量“1050kg” 修改为“ 1350kg”,招标文件作相应修改。
二、招标公告:四供应商资格条件2中“代理商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代理商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七 评分标准”做以下变更
1、商务(报价)权重由40%变更为30%,投标报价得分计算作相应调整。
2、技术权重由60%变更为70%,满分70分。评审因素具体调整如下
(1)、“技术条款响应程度 ,分值0-14”调整为“ 技术条款响应程度 ,分值0-20,评分要点:投标人所有技术条款全部响应招标需求的的基本分4分;优于招标文件每项加1分,最多加10分;属于推荐品牌的另加6分。”
(2)、删除“项目经理”,调整为“电梯的技术性能,分值0-10分,评分要点:引机、开关门机、控制柜、钢丝绳、轿顶站五大件为原品牌进口的,每件加1分,最高得5分,五大件的技术性能按0-5分酌情打分。”
3 增加推荐品牌:三菱、日立、蒂森克虏伯。
4、类似工程(货物)业绩评分要点,取消“类似”的判别要求。
5、取消评分标准表后备注第4条
四、“采购需求及主要设备技术规格要求”中“镜面蚀刻不锈钢”均要求为:原生产商产品,不允许二次装潢。
五、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