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皖建施招-J-2014-0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门县金字牌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工程目已由安徽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农治办[2014]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祁门县金字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祁门县金字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地点:祁门县金字牌镇
2)建设规模:总金额465万元,内容分别是:
①金字牌镇潘村建设一套250吨/日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工艺),污水收集管网长度9000米;金字牌镇石川村建设处理能力6吨/日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六套(一体化净化槽工艺),污水收集管网长度5500米。具体要求详见《实施计划》。
②石川村的水源地防护设施1套(水源地防护设施1500米围栏)和水源地标志/警示牌10块。
3)工期: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潘村和石川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5)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资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条要求:
①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须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且是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环保工程施工资质为主办方,联合体组成数量不超过2家。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四、报名资料
1)企业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参与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
5)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
6)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双方的所有资料及联合体协议书。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原件退还,复印件订成册留存。
五、报名时间
1)2014年 3月18 日起至2014年3月24日的上午8: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到祁门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8日15时 00 分,地点为祁门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中心南路144号财保公司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黄山市招标采购网、祁门县招标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祁门县金字牌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鲁志英 联系电话: 0559—4851271
2)招标代理机构: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
联 系 人:姚文、叶荣 联系电话:0559-4505166
3)报名地址:祁门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中心南路144号财保公司四楼)
联 系 人:程 峰 联系电话:0559-4509603
十、监督单位
祁门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9-4509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