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GC14297
发布日期:2014年7月4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淮北市红色文化公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淮北市发改委
3、招标人: 淮北市民政局
4、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淮北市红色文化公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32万㎡,项目总投资额约5000万元。
2、工程实施地点: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蔡里村白马山脉田窝;
3、计划工期及招标范围: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日历日)内,完成以下工作:完成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按照专家审核意见修改报告,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送审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收费标准:评估费5万元(含招标代理费5000元)。
7、投标有效期: 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三、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企事业单位;
1.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3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之一的高级技术职称;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4、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提交投标文件四份,一正三副,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封面(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函(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4)诚信投标承诺书(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5)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胶装成册,否则按废标处理;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密封包装于一个包装袋中,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如对开评标造成影响的,按废标处理。以上(5)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原件,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5、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6、评标办法:
6.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评委总数的四分之一。
6.2 资格审查:
以下六项投标人必备的条件必须全部符合,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人不合格。
(1)封面(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3)投标函(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4)诚信投标承诺书(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5)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6)投标人的报价未按投标函的确定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6.3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各自取一个号码球放入摇号机,登记记录;由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进行随机抽取。首先摇出的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一中标人,第二摇出的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应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依序确定预中标人,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7、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缴纳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等相关规费。
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00元人民币,本次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自带汇票方式缴纳(其他方式无效),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不含分公司账户)办理,投标截止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评标结果宣布后,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市招标采购中心留置;正常情况下,其他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给投标单位。入围投标单位,其保证金银行(汇票)将在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开户名称: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行:工行淮海路支行
账 号:1305016109024976696
11、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认可后7日内则一次性付清(无息)。
四、时间安排: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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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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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4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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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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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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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2014年7月15日15:30 时
地 点: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淮北市人民路196号,孟山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原淮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楼)
逾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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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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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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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行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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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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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及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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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4年7月10日11:00时前采取不署名方式传至安徽华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4348992847@qq.com)
疑问答复时间:2013年7月11日 (见淮北市招标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hbzbcg.cn/)
(备注:不排除补充答疑的可能性,请各投标单位于开标之日前务必浏览该网站,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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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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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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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14年7月15日15:30 时
地 点: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淮北市人民路196号,孟山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原淮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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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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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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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忠 0561-302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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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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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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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瑞 0561-3193711 1386688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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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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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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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份,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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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封面
淮北市红色文化公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BGC14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日期: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投标报价函
投标报价函
致: (招标人) :
1、根据你方招标公告 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研究后,我方愿意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响应招标。
2、我方承诺愿以人民币(大写)伍万元(含招标代理费伍仟元整),(小写) 50000(含招标代理费5000)元的投标报价承接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遵照招标人的要求,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日历日)内,完成本次招标的全部工作。
4、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根据合同规定安排完成全部评估任务,并派项目负责人 负责该项评估任务。
5、在正式合同订立之前,本投标文件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的补充和修正文件以及其它文件和附件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
6、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招标公告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7、随同本投标文件,我们出具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时或拒绝签订合同书,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人。
投标人: ( 盖章 )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
附件四:诚信投标承诺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六、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七、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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