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31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县Y039鼓马路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宣城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下达2012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宣交规[2013]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实施地点在泾县琴溪镇,建设标准长约6.9公里、路面宽6.5m、水泥混凝土路面,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路面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企业注册地在泾县以外的公路施工企业报名时需办理进泾备案,备案文件请详见泾交[2012]115号文“关于印发《外地公路施工企业进泾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http://www.jxzwfwzx.com/),否则不接受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6月1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泾县招投标中心(泾县桃花潭东路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振兴代理窗口报名处)持以下报名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及企业经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外地企业进泾备案表复印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泾县政务服务中心网、泾县政府网、宣城市招投标网、安徽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琴溪镇 地址:泾县谢园路2号平安居3幢301室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515631398 电话:18756346222传真:0563-5101213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