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郎溪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BOT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8-13    浏览次数:5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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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皖建施招-LX-2015-052

 

受郎溪县人民政府委托,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就郎溪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BO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投资人。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受郎溪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郎溪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BO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出资组 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郎溪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BOT项目,并将被授予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按 照谨慎运行惯例负责运营与维护郎溪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按《特许经营协议》的要求对郎溪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进行维护、更新、重置,并 于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郎溪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郎溪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BOT项目

2、项目地点:郎溪县污水处理厂东南角;

3、服务范围:郎溪县城污水处理厂近期工程、郎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近期工程和在建的梅渚镇污水处理厂近期工程。

4、项目规模:设计规模30吨/日(以含水率80%计);

5、处理后含水率:<60%

保底泥量:自本项目商业运行日起,第一、二个运营年按每一个运营月内平均10吨/日(以含水率80%计)计算月处理保底量,第三、四个运营年按每一个运营 月内平均15吨/日(以含水率80%计)计算月处理保底量,第五个运营年按每一个运营月内平均20吨/日(以含水率80%计)计算月处理保底量,第六个运 营年按每一个运营月内平均25吨/日(以含水率80%计)计算月处理保底量,第七个运营年至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止按每一个运营月内平均30吨/日(以含水 率80%计)计算月处理保底量。

6、主要建、构筑物:污泥储料仓、浓缩池、调理池及清水池、污泥深度处理脱水机房、加药间、离子除臭、滤液储池、门卫等;

7、处理工艺:化学调理—机械压榨高效深度脱水工艺,处理后含水率<60%的泥饼运至郎溪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混合填埋;

8、特许经营期:25年(不含建设期,建设期9个月),期限自本项目开始商业运行日起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为25年。

投标人中标后,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其正式签定《特许经营协议》等法律文件。

中标人应声明其在投标时所做的承诺将对项目公司具有约束力,中标人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保证该声明得以落实。

9、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截止2014年12月31日,投标人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或等值外币);

3、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会员制):

5.1 报名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郎溪县招投标网(http://60.173.87.245/lx/)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5.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1)本项目采用会员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本中心投标企业会员库会员单位可登录郎溪县招投标中心门户网 (http://60.173.87.245/lx/)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会员领取招标文件”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招标文件领取流程;(3)没有注册 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审核及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手续;(4)会员申报具体事项,请查询郎溪县招投标中心网站。

联系人:乐工,联系电话:0563-7012903

六、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0万元。

6.2 投标人应在2015年9月2日 10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郎溪县招投标中心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一:

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号:185725018425

账户二:

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郎溪支行

帐号:1317088038000022679

账户三:

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号:34001756208053005297-0165

【备注栏注明: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9月2日 10 时 00分,地点:郎溪县招投标中心二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www.act.org.cn)、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csztb.com)、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www.langxiztb.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郎溪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姬先生                        联系人:吴工

电话:13856315021                     电话: 15996388316  

 

2015年8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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