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QJCG-H2015071
发布日期:2015年7月30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全椒县釜城东路等三条道路给水材料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人:全椒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a、在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管材生产厂家;
b、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c、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d、严禁挂靠、围标、串标,如投标人有上述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动中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三、其他事项
1、评标办法:最低投标报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四、获取方式
投标单位于2015年7月30日17:00后,自行登录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质答疑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15年8月10日9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qjzbcgjyzh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2015年8月10日17时后在全椒县招标采购网 (www.qjzbcg.gov.cn)“通知公告”及“更正补充”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 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全椒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015 年7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