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CZXEJL-2016-001
项目名称: 池州市翠微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单位: 池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
一、招标条件
池州市翠微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投资,招标人为 池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本次工程监理主要招标内容为 池州市翠微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监理任务,工程造价约87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池州市小额建设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投标人备选库已核准入库的成员单位,且在有效限期内。
2、经池州市小额建设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投标人备选库,已取得中标资格且未完成监理服务任务(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的,再次报名投标本项目的,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具备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开标现场必须携带予以查验,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须知
1、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信息)部报名。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中标单位在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前,应向建设单位交纳工程监理服务费10%的履约保证金。
5、报价制度及方式
(1)本工程采用明标标底制。
(2)本工程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此价格为暂定投标固定总价,工程监理服务费中期支付以施工单位中标价为基数的1.4%计,最终监理服务费以施工决算审计价为基数的1.4%结算)。
6、监理服务期:监理单位应于工程勘察设计前介入,参与勘察、设计、施工、竣工、交付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控制以及信息、合同管理。(《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池政【2015】14号))。监理人工作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整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止。
7、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明标抽签法,具体方法如下:
1)、宣布经符合性审查后最终有效投标人名单。
2)、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相对应的序号即为该投标人的抽签号码。
3)、由招标人代表实施摇号抽签。
4)、抽签规则:随机抽出1名投标人,即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5)、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同时按相关规定对原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应处罚。
9、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监理服务费采用固定费率招标,付款方式:按施工单位进度款同比例支付,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付至90%,工程审计结束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2)、本项目对监理公司采取项目追责制度,因监理公司现场监理缺失、清单编制不细致等原因造成的工程量超过工程造价10%的,扣除30%监理费用,因监理公司现场监理缺失、清单编制不细致等原因造成的工程量调整超过20%的,扣除全部监理费用,并追究单位责任,列入池州市市政重点工程招标黑名单。
10、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不同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须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均应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编号、工程名称、投标单位。
五、招标机构及联系方式: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 址:http://www.czztbj.cn/
邮 编:247000
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29号中央广场1#楼三楼
传 真:0566-23167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汪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66-2317910
建设单位联系人: 韩俊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5256640502
报名联系人:夏菲
联系电话:0566-2318357
六、其他:
中标人应向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有关规定交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