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金虎安置小区21#、22#住宅楼及S1、S2商业门面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4-09 浏览次数:514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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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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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GC2014--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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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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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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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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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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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金虎安置小区21#、22#住宅楼及S1、S2商业门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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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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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发改投资[2012]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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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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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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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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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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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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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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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邻高峰路、南至龙舒西路、西临皖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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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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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21#、22#、S1、S2)共4栋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11119平方米。21#、22#为5+1层住宅楼,框架结构;S1、S2为2层商业门面;以及室外附属工程。总投资约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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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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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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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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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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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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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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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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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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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以参加报名,并无本县限制性投标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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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项目建造师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2、项目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3、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0天。4、项目建造师近三年有类似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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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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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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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 2014 年4月9日至 2014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 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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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地点(有形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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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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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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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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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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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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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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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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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规划展示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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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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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招投标中心(舒城县城关镇西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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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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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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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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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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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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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淑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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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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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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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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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4-862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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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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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4-856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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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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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4-86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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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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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4-856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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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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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县内报名投标企业由县招投标局集中进行查询。参与投标报名的企业,必须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标报名。2、法人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被授权人个人二代身份证,项目建造师个人二代身份证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证书,拟任建造师应具有近三年内类似业绩资料及相关证明(需提供施工合同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3、进皖外省投标企业需六安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登记。4、施工企业需提供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拟任此项目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报名时需由委托人和项目建造师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现场提交。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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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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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报名单位凭本公告所注明的资料进行报名,报名不表明上述资料已审查通过,只表明报名单位资料齐全;②本工程设诚信保证金150万,投标保证金30万,中标企业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中标及时退还诚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招投标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③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④业主有权对部分主材实行市场询价。⑤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后转入招标人账户管理,在所有楼栋完成竣工验收并交出房屋钥匙后返退100万元,备案后再退还20万元,在所有合同附属工程验收后付30万元(无息)。⑥本工程按照工程进度付款,a、承包人按时递交履约保证金和风险担保金(若有),签订施工合同并正式进场施工后付相当于履约保证金50%数额的第一次工程款;b、工程实施阶段,在不超过合同价款(楼栋和附属分开,下同)70%范围内,按照工程进度凭经监理计量的工程量(必须经中间验收合格),按中标单价,由监理单位初核并经甲方复核付款额后同步付款;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出房屋钥匙,付至合同价款的80%,具体付款金额在施工合同中明确;d、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经审计确定后付至总结算价款的95%,余总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满3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盖章)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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