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gc201404-043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苏滁产业园一期安置房防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作如下澄清、答疑:
1、本项目采购函中,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中:现取消“投标人必须是在滁州市气象局备案的单位,并出具备案合格证明(原件)”。有关滁州市气象局备案的复印件及原件一并取消。
2、外省企业投标的,必须是在安徽省气象局备案的单位,提供安徽省气象局出具的备案合格证明,原件带至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按要求装订在标书中,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开标。
3、投标单位须提供其投标产品在安徽省气象局备案的证明文件,影印件(扫描件彩色打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按要求装订在标书中,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开标。
4、本项目质保期现修改为:三年,三年内因质量问题包换、包修,且三年期间每年一次防雷设备的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中。
以上内容与原公开询价采购函不一致之处,按本次澄清、答疑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原询价采购函,特此说明。
招标人:苏滁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