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 绩溪县2015-2017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2015-2017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招标;
2.采购编号:HSDL[2015]017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4.1采购内容:绩溪县2015-2017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4.2采购预算:根据实际维修数量确定。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具备小型车辆维修资质),且投标人地址和维修场地应在绩溪县境内;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5.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绩溪县政府采购网”、“绩溪县招投标网”本次采购公告后的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3日。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但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6.3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
6.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 (¥ 10000.00 )。
7.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5年5月 27 日 8 时 30分前汇至招标代理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5月 27日 9 时 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
地址:绩溪县城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绩溪县龙川大道28号C212室
联系人:钱群星 联系电话:0563-8156416
招标代理人(采购代理):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东山路8号三楼
联系人:程希伟 联系电话:0563-8153996
2015年5月6日
绩溪县2015-2017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