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受芜湖县财政局委托,现对“芜湖县2015年度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湾沚镇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经营户选择项目”采取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皖B3F2015-073;
1.2 项目名称:芜湖县2015年度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湾沚镇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经营户选择项目;
1.3招标控制价:见附件《2015维修承包定额标准》;
1.4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1个标段,承担芜湖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湾沚镇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业务的汽车维修经营户10家。公务用车数量总计约300-400辆,服务期限为壹年。如遇政策性公车改革,业主单位可提前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 在芜湖县汽车维修市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芜湖县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为依据;
2.3 具有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2.4 根据《芜湖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实施意见》(财综〔2014〕60号)入驻芜湖县汽车维修市场二期的维修经营户响应本次招标结果的,可直接认定为定点维修经营户;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委派代表于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0日(工作时间),到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办理报名缴费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4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四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四楼当天显示屏)。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方式汇入下述指定账户,投标截止时间前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7.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址:芜湖县城南芜湖南路延伸段(县“三个中心”大楼)
招标人联系人:黄平 电话:0553—881274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耿静 电话:0553-2567731 传真:0553-2567855
开户单位:芜湖县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芜湖荆江东路支行 账号:184201898182
或徽商银行芜湖芜湖县支行 账号:1102201021000006508
或中国建设银行芜湖县支行 账号:34001676008053005571
或扬子银行芜湖县支行 账号:20000276148910300000018
或农业银行芜湖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2634001040014294
附件:《2015维修承包定额标准》.doc
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