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G2013062
发布日期: 2013年 4 月 12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 浙商(凤阳)工业园区淮河路雨、污水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 凤阳县临淮关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浙商工业园区
2、建设规模:浙商(凤阳)工业园区淮河路雨、污水,约5公里。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有关内容,投资概算约500万元。
3、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进度过半时支付合同总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4、计划工期: 150 日历日
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所有外地企业需提供外地进凤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书。请各投标企业及时和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联系备案事宜。联系电话:0550-6732685;联系人:雷玉彬。(注:外地企业是指除凤阳本地企业以外的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或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需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2、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办理会员入库请查询滁州招标采购网——会员专区专栏,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招标采购管理局312室,电话0550-3019013)。
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3年4月12日 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 400 元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捌万 元(RMB: 80000.00 元),信用保证金 叁拾贰万元(RMB: 320000.00 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 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4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浙商(凤阳)工业园区淮河路雨、污水工程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凤阳县临淮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胜田 联系人:胡长军
电话:13805509627 电话:0551-6719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