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关联合体投标相关内容做如下修改补遗: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之间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格式附后),协议中需明确主投标方(即牵头人),主投标方相当于独立投标人身份,承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全部责任和义务。
联合体主投标方或者任一成员方必须具备“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及以上资质”中的任意一项资质,项目负责人可以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派出,但是必须满足招标公告相关资格要求。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除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外,还应手持一份在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宣城市狸桥金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附:《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
联合体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