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项目编号: 皖EO-23-2016-0004
一、项目名称: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咨询类档案整编归档标
二、项目编号:皖EO-23-2016-0004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月8日
四、首次澄清日期:2016年1月11日
五、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16页“35.1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计算。”现修改为:“35.1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原基准费率计算金额的80%计取。”
招标文件涉及到此的内容,均做相应变更。
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