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潜山县黄柏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Ⅱ标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 2016-01-21    浏览次数:4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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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皖H4-2016-0018(CY)

发布日期:2016年1月21日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潜山县黄柏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Ⅱ标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安庆市水利局

1.3招标人:潜山县水利局

1.4资金来源:财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潜山县槎水镇

2.2 建设规模:河道清淤、新建护岸、维修加固防冲拦沙设施等,总投资约260万元

2.3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 (I标、II标),开标和评标均按上述顺序依次进行,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若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第二标段评审过程中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一个投标人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格。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潜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附属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600元(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另交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施工合同签订后,退还全套完整无缺图纸取回押金(不计利息)。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及信用担保金贰拾陆万元整。(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只需缴纳I标的“两金”金额),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70114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潜山县黄柏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Ⅱ标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凭进账单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原件。否则,拒绝办理。

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否则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 年2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潜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            地  址:潜山县南岳路体育中心内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王葛军

电  话:0556-8925817             电  话:0556-8518488

传  真:                          传  真: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按照潜山县人民政府潜政[2010]69号《关于印发<潜山县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之规定进行标后管理。

8.2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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