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H5J-15025-3号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宿松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松政秘[2015] 69号、财综[2015]
179号
3、招标人: 宿松县土地整理中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复兴镇、汇口镇、洲头乡、佐坝乡
2、建设规模:4万亩
3、建设工期:111日历天
4、招标范围:洲头乡宗营等(4)村、汇口镇康公等(3)村、汇口镇龙潭等(2)村、复兴镇老岸社区、佐坝乡鱼雁村5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区(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⑴独立法人资格;⑵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3)并具有良 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项目指土地整理、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同类项目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及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须配备3套监理项目管理班子(均应包含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督员、合同管理员、资料管理员,必要的辅助工作人员);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监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
预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须在2015年9月2日上午9: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之一: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号:34001684408053007253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
账号:176713900033
按时并足额由其基本账户缴纳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提供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到账按无效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2015 年8月11日至 2015 年8月 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2、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3)省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进皖须提供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登记材料。
(4)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等级查询网址:http://xy.ahsl.gov.cn/ViewNews.aspx?newid=96)。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宿松县国土资源局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中路184号 地 址:合肥市南二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
A幢509
联 系 人:熊主任 联 系 人:王爱娣
电 话:0556-7825993 电 话:0551-63516896
传 真: 传 真:0551-63516896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