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CG-2013-010
本中心受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采购一批建筑材料,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数量
|
选用品牌
|
送达地点
|
一包
|
HDPE双臂波纹管
|
DN200
|
5000米
|
黄山天迈牌、
乐洁牌、
中阳牌。
|
屯溪区凤霞村、云村、三充村、东关村、弈棋村。
|
HDPE塑钢
缠绕管
|
DN300
|
3000米
|
DN400
|
1000米
|
DN500
|
500米
|
二包
|
水 泥
|
32.5
|
1000吨
|
“天童”
“精壮”
“徽石”
|
|
42.5
|
1000吨
|
备注
|
一包限价83万元、二包限价72.5万元。
|
二、资质要求: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生产许可证、独立法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影印件加盖原件章)及产品原厂授权书(原件)。
三、投标人的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只允许一个报价(品牌、单价、总价报价),价格为整个项目发生的全部成本、税收、运输等所有费用。合理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投标人(供应商)中标后若采购人调整采购数量,则按投标人(供应商)所报单价及下浮比例计算总价。报价超过限价为无效标。
四、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单(原件盖章)、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复印盖章密封,于2013年1月29日上午10:00时前送至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点:屯溪区政务新大楼西裙楼115-116,联系人:苏先生、程女士,电话号码:2596425)。超过截止时间将作废标处理。
六、投标人的各项承诺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若发现与投标文件不符,或转包给第三方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元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