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池州长江公路大桥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4】1243号、交公路函【2014】7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池州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池州桥项目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池州长江公路大桥主材(水泥)采购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池州长江公路大桥位于安徽省,路线起自安庆市枞阳县会宫,接拟建的合肥至枞阳高速公路和北沿江高速公路,经曹家圩,在左家墩跨越长江,经高岭,止于池州市殷家汇,接已建成通车的芜湖至大渡口高速,全长约41.028公里。其中,长江大桥约6.012公里,北岸接线长约16.894公里,南岸接线长约18.122公里。大桥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公里,项目批复概算60.19亿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池州长江公路大桥跨江主桥以及南引桥土建工程所需的水泥,设1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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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供应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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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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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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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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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供应段及地点
(对应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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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Q-C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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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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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42.5号低碱散装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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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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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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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Q-04标段,地点:池州市贵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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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 52.5号低碱散装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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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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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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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供应数量为目前测算值,供货商应按本项目的实际需求量进行供货,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供应量进行计量和结算;供货期为计划供货期,合同执行期间买方可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具体分月供应数量,并可能对总供货期、供应量作调整,供货商必须接受。
2、本项目供货期预计为3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以下条件: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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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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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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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Q-C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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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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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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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须出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低碱水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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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水泥旋窑产量不低于200万吨,单旋窑产量不低于12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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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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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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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不小于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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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应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相应合同段的唯一授权代理资格,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符合独立投标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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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日至今有1个单个合同结算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高速公路(或跨江、跨海特大桥项目)的水泥供货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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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在本项目同一主材招标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池州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办(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永明路397号,永明路与经四路交叉口西北侧)持①投标报名表原件(报名表电子版在安徽高速集团长江大桥网站:www.masbridge.com.cn左侧招标信息及下载中心栏内自行下载)、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及④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2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楼会议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大厦21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每标段。
5.5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池州长江大桥项目办公室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永明路与经四路交叉口永明路397号
邮政编码:247100
联 系 人:赵先民、朱星虎
电 话:0566-2626976
传 真:0566-262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