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利辛县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质疑作如下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1、招标文件第18.4条“各项因素分值表第3.1运营规模: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正在运行(正式投入运行,不含试运行)的单个项目:
总污水处理量为20万吨/日的得2分;总污水处理量超过200万吨/日的得满分5分;总污水处理量介于20和200万吨/日的,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
该投标人得分= (P-20)×5/200 ”。
改为:“各项因素分值表第3.1运营规模: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正在运行(正式投入运行,不含试运行)的项目:
总污水处理量为20万吨/日的得2分;总污水处理量超过200万吨/日的得满分5分;总污水处理量介于20和200万吨/日的,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
该投标人得分= 2+(P-20)×3/180 ”。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改为:
2014年1月9日上午9:30分。
备注:此文件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