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皖M5160033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 定远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 定远县2016年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3、招标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的所有内容,具体项目内容及规模附后。
4、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5、编制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所有工作(第一份报告7日内完成)。
6、编制成果质量要求:
6.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数量以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为原则。
6.2编制成果符合相关行业规范要求且满足各项目需求。
6.3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项目要求的专家评审和修改要求。
7、编制费用及投标报价:
7.1最高限价为 80 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废标。
7.2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承担完成本项目涉及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撑,中标人须对所有成果负总责,各项成果及审查工作必须确保通过职能部门审查,以及为完成本项目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
7.3中标价不因工程内容和概算的增减而调整,无论项目方案如何变化,中标人必须及时、高质量的完成相应的调整。招标人将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3、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网址: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能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评标原则、内容及程序
1、评标委员会由 5名专家评委组成。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在开标前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分。
3、评标内容:评标内容包括:资格标、商务标。
4、评标程序:评标先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标,再评商务标。
四、资格标
(1)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可手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于资格标中);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其主管部门证明)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营业执照副本;
(6)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2个月,以出具的时间为基准)。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1)-(6)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于资格标中(原件审查后退还)。对于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其资格标按不合格处理,不再参加商务标的评审。评标专家必须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原件及复印件的真伪进行核查,如发现投标人提供弄虚作假的证件(含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定远县诚信投标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五、商务标:
1、封面;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明细一览表;
4、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六、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资格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原件一套;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资格标正本和副本及原件密封于一个资格标密封袋中,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密封于一个商务标密封袋中,并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注明招标工程名称。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评标办法:
1、本次设置的最高限价为 80万元 ,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2、评标基准值的确定:
评标基准值=所有参加商务标评审且通过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1-K)。K为下浮系数,开标时由招标人在商务标评审通过后现场随机抽取(K设置为:-0.5%、0%、0.5%、1%、1.5%)。
(1)参加商务标评审且通过的投标报价有5家至10家时(均含其本身),评标基准值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如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有两个及以上相同时,对应的报价只去掉一个。
(2)参加商务标评审且通过的投标报价有11家至20家时(均含其本身),评标基准值计算时去掉二个最高报价和二个最低报价,如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有两个以上相同时,对应的报价只去掉二个。
(3)参加商务标评审且通过的投标报价有21家及以上时,评标基准值计算时去掉三个最高报价和三个最低报价,如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有三个以上相同时,对应的报价只去掉三个。
3、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以投标单位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等于评标基准值得满分100分,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高1%扣2分,每低1%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值法计算得分。评标过程中,数据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得分相同,以报价低的为中标候选人,若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定标:
1、经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依法重新招标。
2、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与委托方(业主)签订合同。
九、付款方式:提交经评审合格的正式成果文件,待立项批复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十、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规定的帐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不按照要求交纳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交纳金额和规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1万元、信用保证金:5万元。
户 名: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帐 号: 175217054874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定远县2016年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保证金。
3、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宣布保证金交纳情况。对于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4、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未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按规定和要求签订合同并报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后无息退还,信用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
5、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5.1 提供虚假资料及伪造相关证件投标的;
5.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5.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5.4 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5 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5.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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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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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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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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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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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定远县政务新区东附楼一楼(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逾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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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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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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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定远县政务新区东附楼一楼(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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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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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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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递交标书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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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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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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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确定3日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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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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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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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开舟 0550-428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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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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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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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0-428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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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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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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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林 0550-402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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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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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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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将需答疑的问题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文字的形式发至11818148@qq.com。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解答内容将在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yzbcg.com)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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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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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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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计取,不足3000元的
按3000元计取。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含该项费用,中标单
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交纳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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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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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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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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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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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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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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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宾东路至永康路,总长约200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新建沥青路面、排水、人行道及交通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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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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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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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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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路至泉水路,总长170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5米。沥青路面、排水、绿化、路灯、人行道、交通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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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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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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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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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段泉坞山大道至岱山路,长1800米,西段曲阳北路至鲁肃大道,长420米,道路宽30米,主要建设内容:沥青路面、排水、路灯、人行道、弱电管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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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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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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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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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路穿能仁路后向北延伸至消防大队,全长约1200米,道路红线宽33米,沥青路面、排水、人行道、交通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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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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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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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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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坞山大道至东一路,全长843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道路、排水、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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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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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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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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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兴隆路北至戚继光大道,全长1700米。沥青路面、排水、人行道、交通标识等;;包括炉桥路畅通工程30米,兴隆路与鲁肃大道连接工程400米;东兴路与定大路连接工程400米;池河路、藕塘路、炉桥路与定大路连接工程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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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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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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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湖小学东、西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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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西路至幸福西路,总长80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5米。沥青路面、排水、绿化、路灯、人行道、交通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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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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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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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肃大道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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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肃广场至马桥,道路全长3700米,道路宽度54米,重新铺设沥青路面(局部路面混凝土破除,人行道新做),两侧雨污水管网同步改造(主污水管道改造);强弱电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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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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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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藕塘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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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全长3200米(东兴路长350米、绿园路长550米、曲阳路300米、九梓路600米、藕塘路1400米),新建沥青路面,两侧雨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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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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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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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桥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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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全长1300米,道路红线宽度29米,道路、排水、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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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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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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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宾路道路改造工程
(白+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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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路至鲁肃大道全长1200米,重新铺设沥青路面,人行道、两侧雨污水管网地同步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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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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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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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坞山南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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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坞山南路(定滁路至炉桥路)全长2800米,(白改黑)重新铺设沥青路面,人行道、两侧雨污水管网地同步改造;对道路中分带绿化提升改造及道口改造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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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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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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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湖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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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黎明湖公园,公园面积约1000亩,其中水面约500亩,围绕黎明河西岸及下游景观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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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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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河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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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西门大桥至南门大桥,绿化(护坡)、整治、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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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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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广场站区综合改造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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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铁站区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提升改造绿化、亮化工程,提升通行能力,改造通往青岗的支路,建设社会停车场、调度中心及疏导门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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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有关格式
项目
投 标 文 件
(资格标/商务标)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 (工程名称) ,对招标资料研究后,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确定中标人。
2、我方承诺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要求提交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后,方可退还。
5、你方中标通知书及本投标函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 盖章 )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报价明细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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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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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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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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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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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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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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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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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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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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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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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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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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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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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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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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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湖小学东、西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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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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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肃大道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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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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藕塘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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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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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桥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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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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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宾路道路改造工程(白+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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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泉坞山南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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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黎明湖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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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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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河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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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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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广场站区综合改造及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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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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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计(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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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中投标报价合计必须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函中报价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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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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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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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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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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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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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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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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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四、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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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企 业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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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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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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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凡是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企业,均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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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投标监督部门
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定远县2016年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 标人:定远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 系 人:韩开舟
联系电话:0550-4288207
(单位盖章)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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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科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张 林
联系电话:0550-4027143
(单位盖章)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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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定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经办人:
联系电话:0550—4288633
(备案盖章)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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