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 采购人地址: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
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电话:0551-65149582-606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凤阳县小岗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经三路和纬五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础设施(PPP)可行性研究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
2、 项目编号:ZFCG-F2016038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凤阳县小岗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经三路和纬五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础设施(PPP)可行性研究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三、定标日期及中标公告日期
1、 定标日期:2016年11月29日
2、 中标公告日期(3天):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2日
四、中标供应商名称: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江苏蓝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中标供应商地址:西昌市三岔口东路土城巷75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伍仟圆整
中标主要标的: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凤阳县小岗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经三路和纬五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础设施(PPP)可行性研究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服务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联系人:金主任 联系电话:0550-6670003
采购代理机构:孙经理、王经理 联系电话:0551-65149582-606、15339696650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监督人或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0-6367816。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