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固自然资挂[2023]021号 2023/8/25
经固镇县人民政府批准,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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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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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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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66.6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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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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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济开发区经二路东侧、规划门东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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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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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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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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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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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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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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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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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并且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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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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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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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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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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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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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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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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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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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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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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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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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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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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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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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623BA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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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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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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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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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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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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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5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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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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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6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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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申请书;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在我县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22日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自行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22日到固镇县投资大厦西侧副楼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所需材料:单位持相关资质复印件、联合竞买协议相关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及竞买保证金手续等;个人持身份证原件,竞买保证金手续等) 向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单位将在 2023年9月2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固镇县投资大厦西楼一楼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043 号地块:2023年9月15日8时00分至2023年9月26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活动定于2023年9月26日10时在固镇县投资大厦西楼一楼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会议室举行。
2、挂牌活动于2023年9月15日8时0分至2023年9月26日10时,挂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16时30分,挂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17时00分。
3、出让方式:挂牌出让,不设底价。
4、合同签订:出让成交后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消其竟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出让金支付方式:宗地竞买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6、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7、交地时间和方式:土地出让金缴齐后30日内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部门现场移交。
8、违约责任约定:①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系统的需要,未经相关政府批准无正当理由拖欠土地出让金和不按时开竣工的,将被列为失信企业并在该系统中予以公示;④开工时间:土地交地后6个月内;竣工时间:土地开工后24个月内。
9、交地确认书签订后即完成宗地交付工作,出让方将积极协助解决受让方尽快开工建设。
10、(1)出让宗地具体规划、建设条件相应指标的设定及实施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2)涉及收回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经县政府批准并注销原用地单位的相关用地手续,涉及抵押的,应先解除抵押登记。(3)宗地按照“标准地”供应,需满足“标准地”政策相关要求,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同时签订标准地投资协议书及承诺书。
11、宗地出让成交价不含土地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税费按规定另行计征。
12、地块范围内如若涉及树木、供电、地下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用地单位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保留的,由用地单位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其所需费用。
13、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按《固镇县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收取,拍卖成交的,不收取佣金。
14、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15、相关单位已出具承诺补偿到位证明,出让时如因征地、拆迁或其他权属纠纷,由承诺单位负责解决。
1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出让须知要求执行。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农业银行固镇县支行:
账号:12295001040028039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20010110208666600000013
中国银行固镇支行:
账号:18875682227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镇县支行:
账号:934002010033918895
(三)联系方式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联系人:苗股长 联系电话: 0552-6021810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联系人:卫静婉 联系电话: 0552-6012882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