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AHTH-2015-004
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就马鞍山市含山盐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一体化泵站及消防泵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和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参与投标。
2.采购及安装项目内容:一体化泵站及消防泵成套设备,设备清单及参数见附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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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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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参数(详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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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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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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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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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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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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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稳压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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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D3.0/5GQ-10TH16,Q=5L/S h=30m n=3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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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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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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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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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控制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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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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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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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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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成套基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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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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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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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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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淋稳压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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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D3.0/1Q-10TH50,Q=1L/S h=30m N=0.75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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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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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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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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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控制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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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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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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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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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成套基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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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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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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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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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压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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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稳压罐30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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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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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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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淋稳压罐15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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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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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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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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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绣钢水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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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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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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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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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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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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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淋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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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2KW,Q=30L/S,H=80,N=45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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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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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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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控制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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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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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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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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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0KW,Q=20L/S,H=60,N=22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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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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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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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控制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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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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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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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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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负压生活给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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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5.5KW(不锈钢生活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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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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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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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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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生产厂家需在安徽省消防总队备过案。以上产品均包括安装(包含泵与外部管网的连接、所有附材及配件)、调试费用。2、具体详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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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询价要求:
3.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1.2、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代理商参加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且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3.1.3具有本项目所采购物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并承诺24小时内能到施工现场提供售后服务。
3.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1.6、已下载招标文件
3.2 报价函构成:报价单(单价和合价)、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生产所必须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彩页)等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3 报价: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29.7万元。供货商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计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不得超过上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供货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须包含货物、税金、运输,代理服务费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安装、调试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4 合同主要条款: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交货期限:设备为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供货;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10%,签订合同后付合同价的货款20%,安装结束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满1年后付清(不计息);
3.5 报价函递交:供货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中,信封上标明询价函编号、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3.6资格审查:递交报价函时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相关资质证明原件(若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产品生产所必须的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可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和产品生产所必须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询价结束后由采购人及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原件的有效核验,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资质材料均须在拆封报价函之前递交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在拆封报价函前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4.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采购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采购保证金为:6000元。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4.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有关规定提交规定数额的采购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汇出,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采购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4.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采购保证金,并采用转帐形式。采购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法人账户汇出(汇出帐户名称必须与资格证书的名称完全一致,分支机构无效)。采购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作为现场查验的依据,否则为无效担保,视为废标。
4.3 投标人的采购保证金应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人: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帐 号:185728307865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4.4采购保证金有效期:采购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10天内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4.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中心将没收供应商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评审原则:
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6.投标人需交纳文件工本费300元,于开标现场交纳;中标单位应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7.报价函递交时间:2015年3月16日下午15:00前
8.报价函递交地点: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住建局大楼一层东侧)
9.开标时间:2015年3月16日下午15:00
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0555-4326687
马鞍山含山县盐业有限公司招标人:李科长电话:13965428129
招标代理机构:陈主任电话:18156566690 0555-4884889(传真)
重要说明: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补充、答疑、变更等相关通知公告均以我单位网站(http://www.hszbcg.com/发布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马鞍山含山县盐业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