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宿松县复兴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1-21    浏览次数:4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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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皖H5J-14003

发布日期:2014年1月21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宿松县复兴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工程施工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宿松县发改委

3、招标人:安徽宿松临江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临江产业园规划区

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00万元,压力管约为480.2米,重力流管约为475米.。

3、建设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建造师);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管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建造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4年1月21日至 2014 年1月26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另行通知(2014年1 月21日至2014年1 月26日为招标文件预定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份(售后不退).

3、地点: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  联系电话:7602002)

五、报名资料:

1、报名时须提供:

(1)联系人身份证件

(2)单位介绍信

(3)营业执照副本(须通过2012年年检且年检标识清晰)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注册建造师证(必须是本单位职工)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和单位社保证明

(8)拟派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无在建(无中标待建)工程和无质量、安全等被限制投标的承诺

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宿松临江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旭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临江产业园               地  址:宿松县黎明路106号2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5655656399                   电 话:13365519797

七、备注

1、投标人(单位)所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件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单位)负全 部责任。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或者由其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必须提供书面举报材料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核实该投标 人(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提请有 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该投标人(单位)相应的行政处罚。

2、投标保证金:6万元人民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须由投标人账户转账,以个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号:3400168440805300725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一个月内付合同价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宿松县政府网、宿松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安徽宿松临江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盖章)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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