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0120120-lals
1. 招标条件
六安市凤凰河综合治理工程已按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前期工作准备就绪,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六安市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六安市利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凤凰河位于六安市中心城区的西南,流域面积269平方公里,其50年和20年一遇设计洪水洪峰流量分别达723m3/s、556 m3/s,洪涝灾害十分频繁。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3招标内容:本次再次招标内容为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再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合同名称:六安市凤凰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标。合同编号:lafhh—2012-sj。主要内容:上游从312国道开始,下游至淠河入河口,长6.4k m,两侧基本以规划的道路为界,工程内容包括——防洪工程(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景观工程、道路交通工程、跨河桥梁工程、补水与蓄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和夜景亮化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工程测绘甲级资质;(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业绩;(4)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省水利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5月3日至2012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六安市利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六安市皖西东路185号,市水利局十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资质等级证书;(4)营业执照;(5)类似工程业绩材料原件。上述5项须核验原件,并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每标段壹仟元整(¥ 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六安市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皖西东路185号市水利局10楼
电话 /传真:0564-3323992
联 系 人:项永峰
招标代理人:六安市利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六安市皖西东路185号六安市水利局11楼
联 系 人:张宏 沈文艳
电 话:0564-3339182/13965483584
传 真:0564-3339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