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城南新区项目幕墙工程外墙干挂石材材料采购
二、项目编号:FZGY-GCSZ20140046
三、首次公告时间:2014年2月19日
四、更正内容:
1、删除第六章采购合同中“第十八条 其他补充条款”:评标结束后推荐的前1-3中标人候选人,须提供样品送至业主指定地方由双方共同送至阜阳技术监督局产品检验所进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候选人负责,检验合格后方可确认验收合格。中标单位供货时须按样供货,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重新供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相关经济赔偿。但招标人有权调整材料颜色、型号,产生价格浮动在10%以内的不予调整,超过10%经双方协商后调整。
2、“5.4定标、授予合同”中添加:5.4.8评标结束后推荐的前1-3中标人候选人,须提供样品送至业主指定地方由双方共同送至阜阳技术监督局产品检验所进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候选人负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单位供货时须按样品供货,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重新供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相关经济赔偿。招标人有权调整材料颜色、型号,产生价格浮动在10%以内的不予调整,超过10%经双方协商后调整。
3、补充上传石材样品图片。(见下图)
阜阳市人民医院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