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淝河路(南一环路—东二环路)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3CGFZ2481)答疑公告如下:
1、投标文件中人员配备的证书如何提供?
答:人员配备符合招标文件第12页要求。投标时总监、总监代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其余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列表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响应,格式自拟),否则按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予以扣分,具体人员名单中标后再行上报业主单位考核后确定,投标时不需提供的除总监总代外的其余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2、我单位报名参加的两个监理项目在贵中心于同一天开标,这两个项目均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进肥备案证书原件,但是备案证书只有一个,请贵中心商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原件携带备查。
3、招标文件关于人员配备中路灯岗位监理工程师要求电气专业,请问监理师专业为机电安装是否同样满足路灯岗位监理工程师要求。
答:可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2627544 传真:0551-62692101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www.hfggzy.com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hfzfcg.gov.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