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CG2014-0011
尊敬的供应商:
受舒城县柏林乡卫生院委托,舒城县招投标中心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数字化X线摄影装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数字化X线摄影装置(DR)参数
1、CCD成像系统:
★1.1探测器类型:全视野单片高分辨率CCD
1.2影像尺寸≥43cm×43 cm (17 in×17 in)
1.3像素矩阵≥3,000×3,000
1.4像素数≥9,000,000
1.5像素尺寸≤143 um
1.6极限空间分辨率≥3.0 lp/mm
1.7A/D转换系数≥14bit
1.8影像采集时间≤4s
2、高压发生器及曝光控制系统
★2.1类型:同一品牌高频高压发生器
★2.2功率≥50kW
2.3摄影kV≥40~150kV
★2.4 mA范围≥25~630mA
★2.5最短曝光时间≤2ms
★2.6 mAs≥0.5mAs~500mAs
2.7电源条件:380VAC三相
2.8故障自诊断功能
2.9控制台:液晶显示,单元化菜单选择
3、X线管组件
3.1进口球管
3.2最大管电压≥150kV
3.3焦点尺寸:0.6/1.2mm;焦点功率:22/50kW
3.4阳极热容量≥150kHu
3.5阳极转速≥2800rpm
4、DR摄影装置:U型臂结构
★4.1横臂(水平时)上下竖直移动行程≥1150mm
4.2横臂(水平时)焦点与地面最小距离≤550mm
4.3横臂电动旋转范围:(-30°~0°~+90°~+120°)±2°;
★4.4焦点与接收器输入屏间距(SID):1100mm~1800mm,手动
5、摄影床
5.1摄影床长度≥1900mm
5.2摄影床宽度≥610mm
5.3摄影床高度≥680mm
5.4床面板最大衰减当量< 1.7mmAl
5.5脚轮制动装置可靠,其制动力不小于100N
5.6床面在承受100kg质量后能正常工作
6、高密铝基滤线栅
6.1滤线栅:440mm×480mm
6.2栅密度≥70LP/cm,栅比:>8:1
6.3滤线栅焦距≥130cm
7、图像采集工作站
7.1硬件配置:
7.2CPU:Intel Duo(2双核)≥2.6G
7.3图像采集内存≥2GB;硬盘≥160GB;
7.4CD/DVD刻录:DVD光驱,CD刻录;
7.5显示器≥20” 彩色液晶显示器
7.6操作系统:Windows XP
7.7软件配置:
7.8图像采集:采集条件设置,机械位置显示,APR设置;
7.9图像处理:窗宽/窗位、自动窗宽/窗位、预置窗宽/窗位、正负像翻转、图像翻转、旋转、图像放大及漫游、图像插值边缘增强、恢复原始图像标注、文字/数字标注、图像标记、标尺线段测量、面积测量、电子剪切;
7.10图像打印:DICOM打印、纸打印、对显示的图像进行手动选择打印、单键选择标记图像打印、可选择不同打印设备、胶片格式及打印张数、打印队列控制,停止/启动预先的设置;
7.11用户个性化设定:显示格式及布局、默认值设置、工具栏设置、部位协议增强滤波器;
7.12图像显示:显示配置支持1280×1024、高清晰度显示,同时支持标准PC图像卡;
7.13其他功能:用户可个性化设定显示格式及布局;病人图像可以采用各种方式查询,并可自定义查询方式;具有病人预约功能;具有像素计量优化;诊断工作站图像处理软件界面为中文界面;支持无损压缩的高速传输;支持在线解压。
备 注: 1、本通知书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本项目为一整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3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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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供应商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4、近2年需有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原件为准;
5、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2年无因产品质量、服务不响应或响应不及时被业主处罚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供货和安装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应有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有完善的版本管理机制,有完善的实施方案,并具有相应的专职售后服务人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舒城县柏林乡卫生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
2、参与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未缴纳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八)投标供应商报价时须同时包含以下资料,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投标时需同时传真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供应商的品牌授权代理证书(原件备查);
4、业务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报价函;
6、所投产品彩页;
7、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
8、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状况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九)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所有过程录像录音监控。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付款方式:中标单位与需方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10日内负责安装调试使用,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为质保金,期限一年(不计息)。
五、报价截止时间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23日--1月29日(法定公休、节假日时间除外)携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综合部报名并获取询价通知书(报名时以上所有原件或公证件现场查看,所有复印件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递交。备注:报名接受不表明上述资料已审查通过)。
2、合格的投标人在领取询价通知书时须缴纳伍佰元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帐户转入指定帐户:
户名: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舒城县支行
帐号:1761201021000481818
(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报价时间:2014年2月19日9:00时前密封报价。
六、联系方式
单 位: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舒城县招投标中心(舒城县城关镇西大街,舒城一小隔壁)
联系人:缪小玉(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0564-8568652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2014年1月22日
附表 安徽省舒城县政府采购项目报价函
项目编号:SZCG2014-0011
(报价必须严格按此格式,其他格式将不被接受)
包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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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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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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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须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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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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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时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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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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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内容若单页填不下,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但每页均需盖单位公章;传真件必须确保公章清晰。
合计报价(大写): 元 (¥: 元) 单位:人民币 元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