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江南产业集中区凤鸣大道人行道及综合管线工程(滨江大道至淮河西路段)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基准值D的确定”修改如下:
3、评标基准值D的确定
1)当有效投标报价在6家(含)以内的,取其(平均值- 预留金350万元)×98% + 预留金350万元作为评标基准值。
2)当有效投标报价在7-10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极值和一个最低极值后,取其(平均值- 预留金350万元)×98%+预留金350万元作为评标基准值。若最高极值、最低极值出现并列,仅剔除一个最高极值和一个最低极值。
3)当有效投标报价在11-16家时,去掉二个最高极值和二个最低极值后,取其(平均值- 预留金350万元)×98%+预留金350万元作为评标基准值。若最高极值、最低极值出现并列,仅剔除二个最高极值和二个最低极值。
4)当有效投标报价在16家以上(不含)时,去掉三个最高极值和三个最低极值后,取其(平均值- 预留金350万元)×98%+预留金350万元作为评标基准值。若最高极值、最低极值出现并列,仅剔除三个最高极值和三个最低极值。
按上述原则确定评标基准值,业经确定的评标基准值,不因商务标详细评审、资格后审、预中标公示期间出现的否决投标情况而发生改变。
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报价不参与平均值的计算。
三、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的底基层、基层一律要求机拌机铺。
四、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350万元,不计取税金。
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