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P58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7.4.1条修改为:
“本项细化为: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年度审计完成;
(2)两年缺陷责任期满;
(3)桥隧专业化养护工程存在的所有质量问题已按发包人要求整改完毕,所有桥隧专业化养护实体工程经发包人验收合格。
满足以上条件,由发包人统一退还给承包人年度工程养护质量保证金。即: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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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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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金的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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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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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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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结算款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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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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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结算款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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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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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结算款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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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2014年度保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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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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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结算款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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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2015年度保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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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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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2016年度保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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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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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2017年度保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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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P178页投标函修改为:“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___号至第___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符合: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 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 标准。”
三、本招标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13年12月18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楼会议室。
四、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已进行了部分修改,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随本公告发布,投标人应在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atig.com.cn/)招标信息“工程量清单”子栏中下载并以此工程量清单报价。
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者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人应在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atig.com.cn/)招标信息栏中下载此补遗书,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招 标 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习友路与香樟大道交叉口南约100米处)
邮政编码:230088
网 址: http://www.atig.com.cn/
联 系 人: 杨新苏 魏星
电 话:0551-65371865
传 真:0551-6537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