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GD1015-D2-03\ JG2015-04-0544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独栋商业S5-S8外装饰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东临包河大道,南起紫云路,北接福州路,西至华山支路,中间被嵩山路分成A、B两地块。项目用地面积202亩(准确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总建筑面积约60万㎡,是集高层住宅、高端办公及商业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项目。
招标范围:独栋商业S5-S8外装饰(含外墙、门窗、铁艺栏杆、屋面瓦、檐沟、落水管等)的材料采购、安装、验收、质保及其他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中标后与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并无条件与时代城土建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4.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建过3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外装饰工程;
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本企业注册一年以上,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14年1月以来至少12个月);
6.拟派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建过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外装饰工程(须在证明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
7.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不良行为记录(以提供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其它材料不予认可);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已完工程须同时提供完工验收证明;
(2)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他证明材料以签发落款时间为准;
(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月26日至 2015 年7月 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厦906室购买招标文件(原件须带至现场备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公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www.anhui-highway.com、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gsdcgroup.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和高铁路交口东北角省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徐利、顾有纯
电 话:0551-62220245、62220242
传 真:0551-6222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