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ZGC2014Z0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占川河沿岸排污口整治项目(一期)已由黄山市屯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屯发改字[2014]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屯溪区黎阳镇境内;
2.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70万元;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改造、污水管道敷设以及道路面层恢复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满足项目招标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从出具之日起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业绩要求:三年内在中心城区完成单个项目总造价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4.采取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潜在投标人均可在http://www.hszgj.cn网上注册会员,网上在线支付3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9日15时30分,地点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屯溪区齐云大道35-1号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根据《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招投标交易员实施办法》要求,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包括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书、参加开标会、提交投诉、合同备案等)均由本单位交易员持证办理;非本单位交易员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安徽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 兴昱路7号
联 系 人: 高 俊
电 话: 1580559945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屯溪天一国际1幢2-801
联 系 人: 储 晓 坤
电话/传真: 05592511801
电子邮件: 1923491577@qq.com
9.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2351788
2014年 7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