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4195
发布日期:2014年8月21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桃花潭镇集镇整治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环境保护局、泾县财政局
3、招标人: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上级拨付与地方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桃花潭镇
2、建设概况:本工程为桃花潭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包括场区内池槽、服务用房、管网及相关配套设备安装、厂区内道路、围墙、绿化等工程。管网总长度约2900米。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污水管网、附属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8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泾县招投标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 (振兴代理)报名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和报名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梅先生
电 话: 1360563253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兵
电 话:18756346222
六、备注
1、 报名资料: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提供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拟派项目负 责人应提供由企业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进泾备案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由投标人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否则不接受报名,格式附后。
3、县外建筑企业报名时需办理进泾备案(www.ahjxjs.gov.cn),省外建筑企业同时还需办理进皖备案(www.ahjst.gov.cn)。
2014年8月21日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4)----号
泾县招投标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在2011年1月1日到2014年--月--日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