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蚌埠市重点局采购朝阳北路PE管项目(二次) 皖C-2015-CG-Z-147
发布时间: 2015-06-29    浏览次数:44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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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现对蚌埠市重点局采购朝阳北路PE管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蚌埠市重点局采购朝阳北路PE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皖C-2015-CG-Z-147

3、项目预算:第三包:7.8万元;

4、项目内容:第三包:6500米PE管。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第三包生产商须具备20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代理商须具备5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

3、业绩要求: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 年 7 月 9 日 9 时 00分

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见二楼电子显示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7 月 9 日 9 时 00分

五、招标文件发售办法:网上自行下载。

1、下载时间:2015年 6月 26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bbztb.cn

投标人投标前在“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 “投标企业入口”,选择 “政府采购”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说明:

1、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上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以电子档形式出售。

3、投标人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和招标文件费用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蚌埠市重点局采购朝阳北路PE管项目(二次)投标保证金,蚌埠市重点局采购朝阳北路PE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费用,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被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6、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7、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标包,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联系方法:

单位: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田晓星      电 话:0552—2072395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525

传真:0552-2072395

七、本招标公告在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蚌埠”党政门户网、蚌埠市信息公开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Z147(二次)附件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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