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登记编号
LAZBCG-20140224
工程名称
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外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
来安县政务新区
招标单位
来安县人民检察院、中豪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要求
1、企业要求: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贰 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3、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2013﹞9号”文件执行。网址: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b0cfaff4-c6d1-4f78-9230-59b09cec2729&categoryNum=013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黄工,电话3019013;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程规模
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幕墙采购施工项目,干挂石材墙面面积约4700㎡、玻璃幕墙面积约500㎡,总投资约400万元。
招标范围
按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发布时间
2014年9月12日
信 息 内 容
工程概况: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幕墙采购施工项目,干挂石材墙面面积约4700㎡、玻璃幕墙面积约500㎡,总投资约400万元,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无加分因素)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工程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不实行报名制度:招标文件每份4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
投标要求:投标保证金:8.0 万元,信用保证金: 20.0 万元。上述两项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一日交纳完毕。上述两项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之一;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保证金帐户:
1、户 名: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来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帐 号: 0402 0130 0000 0241 8
2、户 名: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建阳路支行
帐 号:3400 1737 2010 5250 0766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外装饰工程投标(信用)保证金”
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获取方式:各投标人请于2014年 9月 17日17时后登录来安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lazbcg.com)“下载中心专区”下载,如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单位:来安县人民检察院 中豪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 毅 联 系 人:张先友
联系电话: 13955080676 联系电话:13805501239
代理机构:来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
联 系 人:梅长伟 联系电话:0550-5631144 13505501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