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皖采购JX2015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引泉部分管材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泾县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以发改农经[2014]1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相关设备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项目范围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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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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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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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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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100 SDR18 1.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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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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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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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100 SDR12 1.6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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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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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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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100 SDR12 1.6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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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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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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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100 SDR12 1.6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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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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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3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独立法人资格(有经工商部门核定的类似材料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
(2)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PE管材、管件);
(3)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省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PE管材管件);
(4)生产商或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类似材料(PE管材管件)供货业绩和经验;
(类似材料(PE管材管件)供货业绩和经验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给水管材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为准)
(5)生产商或供应商系安徽省水利厅管材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备案通过的公告企业,以http://www.ahsl.gov.cn公告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 2015年3月24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4日15:30(北京时间),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详细地址)。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泾县政务服务中心、泾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宣城招投标中心、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宣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备注:
8.1报名携带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卫生许可批件、类似材料(PE管材管件)供货业绩和经验等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泾县水务局 地 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
联系人:李耀辉 联系人:谢正风,沈家桓
电 话:13966222923 电 话:18655170330,15375273159
传 真: 传 真:0551-6373628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017212723@qq.com
2015年3月17日
附: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5)----号
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在2012年1月1日到2015年--月--日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