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现发布本补遗书,对招标内容澄清如下:
1、本项目投标不需要公证,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P14页第15.4 条中的“并将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的原件附在投标书后面。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这一要求。
2、本次招标的钢筋材料中,光圆钢筋指的是HPB300型号,带肋钢筋指的是HRB400型号。
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者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人应在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atig.com.cn/)招标信息栏中下载此补遗书,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招 标 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习友路与香樟大道交叉口南约100米处)
邮政编码:230088
网 址: http://www.atig.com.cn/
联 系 人: 杨新苏 魏星
电 话:0551-65371865
传 真:0551-65371865
日 期:2013年2月22日